天啦
古藺有位司機
偶然撿了
一機動車號牌
自作聰明的
趕緊裝在自己的皮卡車上
“這樣交警蜀黍就不會查我了!”
如此假牌在蜀黍的“火眼金睛”下
豈能矇混過關
本以為可以矇混過關
沒想到剛開出家門不遠就被交警逮個正著
當晚21時許,正在開展夜間路查的石寶鎮派出所交管民警對豫C0***6皮卡車進行檢查時,從駕駛員何某剛支支吾吾的回答中感覺該車可能存在問題,細心的民警在經過業務系統核查後發現該車所懸掛的號牌竟沒有任何車輛信息,涉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
在隨後的進一步調查核實中,何某剛稱由於車輛基本在工地上用,很少上路,原車號牌已找不到,懸掛在車上的號牌是撿來的,為圖省事方便,加之認為只要是有車牌,交警就不會查,懷著這種僥倖心理,於是將撿來的號牌安裝在自己車上用。
經查實,何某剛所懸掛的豫C0***6號牌確係假牌,其行為已構成“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4月24日,古藺縣公安局依法對何某剛做出處罰五千元、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其駕駛證被記12分。
交警提示: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須規範安裝、懸掛機動車號牌,並保持機動車號牌清晰、完整,駕駛人須隨車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故意汙損、遮擋機動車號牌,不得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和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因號牌被盜、丟失或因發生事故被損毀、損壞的,應及時報警或補辦號牌,並隨車攜帶好報警(受案)回執或補辦牌證業務的相關憑證,在拾獲其他車輛號牌時應主動交給正在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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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丨丁 念初審丨朱 茂 終審丨汪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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