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龍一男子盜伐林木

中國西藏網訊 近日,面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龍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被告人志某怎麼也想不明白,為謀私利,心存僥倖潛入國有林區盜伐林木已時跨三年,也未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2018年12月30日晚8時許,新龍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有人在色威鄉澤西溝偷拉盜運木材。接報後,該縣森林公安聞警速動,並將三輛涉嫌無證運輸木材的拖拉機及其駕駛員現場抓獲。經連夜突審,涉嫌運輸木材駕駛員志某主動交代:三輛拖拉機運輸的木材系其2016年初春在未辦理任何採伐手續的情況下,到澤西溝國有林中砍伐。當晚請人慾拉運回家自用,不料被森林公安逮個正著。

四川新龙一男子盗伐林木

圖為犯罪嫌疑人志某盜伐的林木。

為嚴懲涉林違法犯罪活動,新龍縣森林公安局刑偵民警不顧涉案現場溝深路遠,踏積雪冒嚴寒,以步代車,幾次到案發現場提取固定證據。最終,犯罪嫌疑人志某因私自到新龍縣林業局澤西林場4作業區砍伐杉樹16株,斷筒32件,原木材積10.944立方米,折活立木材積19.68立方米,木材價值7945.00元,涉嫌盜伐林木罪於2019年1月10日被新龍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對其執行逮捕。4月23日,新龍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志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在未取得采伐證的情況下,擅自砍伐國有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伐林木罪,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志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0元;同時判令被告人志某賠償國有林森林資源直接經濟損失7945.00元,並在盜伐區域內補植樹木160株,承擔管護責任3年,補植樹木存活率需達到80%。

志某盜伐林木案的成功告破,不僅在人民群眾中達到了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同時彰顯了新龍森警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生態平安的信心和決心。(中國西藏網 通訊員/任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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