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目成仇!撫州親兄弟因拆遷,最終走上這條路…

母親贈與房屋給兩兒子,大兒子缺錢將房屋的一半出賣給弟弟。因老宅拆遷即得補償款,哥哥反悔賣房。

近日,金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判決確認賣房契約合法有效。

遺孀吳女士先後生育兒子大方、小方。1995年1月20日,吳女士將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一棟房屋分給兩兒子,各佔一半,並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籤署了分關協議,兩兒子也簽字確認。同日,大兒子大方將自己分得的房屋以9000元的價格賣給弟弟小方,並書寫房屋契。從1995年起到現在,涉案房屋一直由弟弟小方使用、管理。之後,因政府拆遷補償,兩兄弟出現矛盾。弟弟小方要求確認賣房契有效。

反目成仇!撫州親兄弟因拆遷,最終走上這條路…

法院審理認為,由於中證人李某證實原、被告的母親將房屋分給原告小方及被告大方一人一半,且自己執筆書寫了分關協議,分關協議上有母親及原、被告的簽字確認。為此,該份分關協議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繫有效協議。同日,被告大方將分得的房產以9000元價格出賣給原告小方,並簽訂了賣房契,有中證人簽字確認。涉案房產從1995年起到現在,一直由原告小方使用、管理。該份賣房契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故為有效合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