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永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开设赌场 非法拘禁案!

4月23日,永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李某、张某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此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德法院审结的全县第二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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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永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开设赌场 非法拘禁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强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在当地开设赌场,并非法放高利贷给他人用于赌博。后纠集李某、张某多次向多名被害人非法索债,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殴打、侮辱、恐吓被害人,利用暴力、软暴力拘禁他人、威胁他人。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辖区内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及周边一带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某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为索取非法放给他人的高利贷,组织被告人李某、张某等人暴力讨债并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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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人张某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张某强、李某、张某三名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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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永德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从重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此次公开宣判不仅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更凸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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