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别人不打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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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财务人员,来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发票问题请相信专业财务人员或税务局人员的回答,财务是专业领域,非专业人员回答多半是坑。

其次开了发票要不回钱是应收账款问题,只要是在企业工作过的财务人员基本都会遇到。

建议:

一、财务人员协助业务人员催款,包括发邮件和催款函。

二、退票退货,如果货还没用。

三、找熟悉的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律师函一般是免费的,一般到这步就会还钱了,试过多次,因为真的起诉会冻结对方帐户的,到这步就会怕了。

四、起诉,准备好送货单、合同、发票等资料,送货单要有对方盖章签收。

再要不回来,估计对方应该快破产了,趁早拉些设备,产品回来降低损失。

关注:冷墨默,个人企业财税顾问。


冷墨默


税务局已经考虑到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专门为这种情况设计了特别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开“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

比如说,你开了200万元的发票给对方,可对方又迟迟不付款,反而拿着你的发票去税务局进行抵扣的话,那么,对方就违规在先。这时候,你就可以开一张“-200万元”的“红字发票”。这样做,有两大好处:

第一,就可以避免你公司在没有收到进项款的情况下,平白无故的多缴税!

第二,通过开“红字发票”,可以倒逼税务局去追查对方公司的那张抵扣发票!追查他们为什么不给你公司付款?却拿着你公司的发票去抵扣的行为。即使出现违规行为,那也是对方的错误。



临时客


最近看了恒瑞医药的财报,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竟然不到1.5%,也就是说公司绝大多数的应收账款只有1年的账期。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


类似的,楼主您的问题要从两个维度来考虑。

1、发票能否作为追债的凭据

这个应该是个老问题了,有过很多讨论,也发生过类似的官司。

多数的意见是,发票只能作为确认债权的凭据,并不能证明对方没有付款,需要额外的证据来作为补充。

所以,如果开了发票后对方不付款,首先还是看对方的性质,是说已经付过了,还是承认没付但暂时不想付。

如果对方坚持不付,则可以考虑用法律手段追债,但前提是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如果有转账记录,双方很好证明到底有没有付。最容易扯皮的是现金结算,在正规业务中要尽可能规避。


2、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

我们知道,公司通常是以开发票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相对应地,就有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了。如果这时对方还没付款,公司相当于是要垫付税金。所以,客户的应收账款是会占用公司的资金成本。

如果客户拖着一直不付款,甚至赖账,那对公司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产品没了,利润没了,还多交了税。一比订单的坏账,需要10笔订单才能再赚回来。

如果所有客户都不回款,公司就会面临现金流的危机,没钱付工资,没钱买原料。

所有,应收账款的管理非常重要,要管好,必须要从这样三个维度着手:

事前分析:在跟客户签订合同前,确认下客户在行业内的信用,如果一直都是老赖,或者已经有资金问题了,那么这样的单价格再高,也应该考虑放弃,除非能预付或者有抵押物。

事中控制: 签订合同的时候,根据对方公司的状况,和本公司的资金需求,约定好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风险大的客户,尽量选择先款后货,或者直接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对方有账期,公司也有保障。甚至可以用现金折扣的方式,诱使对方提前付款。

事后跟踪: 时候的跟踪,则是要让负责的业务员,跟进付款情况,在到期前及时提醒客户付款。也要主动关注客户的状态,是否有意外情况,比如诉讼案件,突然的黑天鹅事件。总之,应收账款一定要有人负责,不能挂空。


楼主所遇到的麻烦,已经是事后风险了。只能是双方再沟通,实在不行,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还是在事前规避风险。


康愉子


这属于催款催收的事。

开了发票,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的,就要确认为收入,不管有没有收到钱。因为会计实行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的。

没收到款只能挂往来,确认应收账款。如果超过一年还是没有收到,或者客户倒闭破产等不确定因素,满足确认为坏账的条件的,只能确认为外账损失,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所以要加紧催收,赊销的比例不能太高,很多公司倒闭都是因为大客户突然出状况后导致连锁效应,自己的资金链断裂导致被牵连的。

所以要非常重视收款这个关键的环节。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介入和协助,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不知道这个回答你是否满意,欢迎多多交流。


安永信达财税顾问


  1. 一般规模较大的公司,系统比较成熟,发货->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开票(增值税票由专人在当天统一开具并寄出)是自动完成的,那大量的税票出去以后,后期的应收账款是专门由会计部门的应收账款会计和信用控制团队负责的。这些人员根据每个客户的应收款和账期会做出每个客户的账龄分析(系统里每日都能拉到准确的报表),有时候会根据客户的付款习惯适当予以宽限。但无论如何,超期的客户都会被及时发现并进行催收(催收多数由销售配合完成)。如果催收无果,财务可以将下一次的发货在系统中锁住,客户迫于出货压力与生意的持续性一般会及时付款。对于没有持续出货的客户(做了一次生意就不做了),这样的客户要特别谨慎。及时追踪到销售人员去催款,同时需要销售了解对方客户的情况,是否还在持续经营,是否出现现金流的困难等等。如果多次索要无果,出具催款函。根据每个公司政策不同,会计要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如果真的出现对方不能偿还的,小额的可能确认坏账,大额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2. 规模较小的公司虽然不具备这么完善的系统,也没有这么大的团队天天盯着这个事情。但相同的步骤是适用的。

    首先,会计人员要根据客户的付款习惯,关注应收账款的账龄,并及时联系销售去催收。注意让销售留意对方的资产,经营和现金流情况。

    其次,对于有持续交易的客户,一定要在下一次发货前,谈妥这笔款项的付款问题。这样催收的效果是比较好的。

    再次,对于一次性的小客户,最好是防患于未然,在合同条款中就注明付款时间,如果对方仍然未按时付款,可以发个催款函,并请销售配合去当地催收。(比较有效的办法是把应收账款与销售人员的业绩相关联,仅靠财务力量是有限的)。

    最后,如果真的出现个别小客户无法付款,那就要确认坏账,如果跟销售的业绩绑定的,那销售相应的会减少业绩,因此可以减少这种事件发生的频率,同时公司也不至于有太大损失。如果有比较大的客户出现无法偿还,可以要走法律程序,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在这里,虽然小企业在人力财力上可能不充足,但记得签订合同时要尽量规范,约定好金额账期付款方式等关键因素,同时尽量有些保护条款。这样如果有较大的坏账风险,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财会小童


起诉越早越好!


虒衾杨


本应该是先付款再开票的;现实很残酷实体交易的时候几乎都是先开票,客户月结或者走漫长的审批流程。既然发票已经交给客户,就请多去沟通;客户再三拖的话可以下发催款函,再不行就把发票作废,跨月就开红字发票对冲。

以后开发票时附上一张发票签收回单,写明打款后请把付款凭证回传至我司。

这张发票签收回单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双方产生矛盾时,已经有案例发生了,客户手里有发票,客户说已经付款给你了,是现金。你会百口莫变的,因为货物的销售流程本是先款后票。起诉都胜算不大,而且时间更消耗不起。所以有了发票签收回单,回单上写明未付款,这样可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哪怕是走法律程序,法院就会让客户提供付款凭证了。


博爱社会工作中心


我想说打了款货到、不开票怎么办?


不多不少823


别人没有及时打款,在企业中是很常见的,作为应收账款管理;但要是已经发生销售行为,但卖方恶意不打款,可以法律起诉,甚至作为坏账处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一般来说,是收款或开票孰先。

只要发生销售行为,开出了专票,必须交税,不管你有没有收到款。

当然了,如果未发生销售行为,对方也未认证,可以找对方索还发票,在当期作废,当期就不交;如果发生销售退回,也可以索还发票,红冲处理,冲减退货当期销售额和销项税。


Mountainfox


如果一两年不打款的话,可以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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