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2074号),2018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50,205,482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1,947,432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未分配利润为181,947,432元。

根据2017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以总股本853,71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1,222,639.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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