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房產?我們來看看怎麼回事!

最近網上出現了一篇熱文《5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一時間大家都在熱傳……

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文章稱,這名女子雖然是獨生子女,卻無法100%繼承已經故去父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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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是如此嗎?

一起看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這個特殊案例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原來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的時候,小麗沒有成家,沒去辦理手續。父母都去世之後,小麗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來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但是,房管局卻說:無法給小麗辦理過戶,小麗需要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的判決書,他們才能辦理過戶。

小麗不想去法院,決定去進行公證。

公證處遇到難題

可是,公證處的人說,只有小麗把爸媽的親戚全部帶到公證處才能給辦公證。小麗聽了想哭!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還出國了,這去哪裡找?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

沒有狗血劇情,沒有複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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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什麼呢?

聽聽律師怎麼說!

律師:你是獨生女?

小麗: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核心家庭關係很簡單)

律師: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小麗:好像是1983年。

律師: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小麗:2003年。

律師: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小麗:2004年11月。

律師: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小麗:我爸爸一個人名下。

律師: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小麗:是十年前過世的,2007年底吧。

律師: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

小麗: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口說無憑啊,等於沒有)

律師:你爸過世時,你爺爺奶奶是否還健在?(這個問題是關鍵,如果已經過世,事情就好辦多了)

小麗: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年過世的。

律師: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

小麗: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

律師: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

小麗:小麗: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娘還在。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孃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後,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

律師: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後沒再成家吧?

小麗: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

律師: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

小麗:都過世了。

律師: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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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得出的房產歸屬結論

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好複雜!!沒錯!!房子被分的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來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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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麼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後,屬於你奶奶的1/6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孃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7/8。

律師說,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麼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啦。

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

祝願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個健康好身體!

不過,必須說明的是

1、文章中說的,是兩年前就被廣泛討論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據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規,根本不存在“5月1日起”的新政策。

2、

文章說的是獨生子女不是唯一繼承人,這跟“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也完全是兩碼事。所以大家不要被誤導了。

最後,看看大家是什麼看法呢?

5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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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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