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三人投河,除了說一句願天堂沒有痛苦!我們能做些什麼?

福建漳州,28歲的媽媽帶著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三歲),在留下一封長長的遺書後,投河自殺。

其實幾天前就看到這個新聞了,一直沒點開仔細看。

一方面是因為看標題就知道內容了,無非是因為夫妻矛盾或者婆媳關係;

一方面是這種悲劇看了讓人除了心塞難過外,沒什麼其他作用。

昨天偶然點開看了一眼,遺書真的很長,對公婆說不盡的控訴;還有分別給丈夫和姐姐的遺言。

看完第一反應就是好氣啊,這女人怎麼這麼蠢!

母子三人投河,除了說一句願天堂沒有痛苦!我們能做些什麼?

竟然還在說老公對她好,這一切只是因為孝順!

有能力的男人,會調解好婆媳關係(或者保持距離),讓你不受委屈!

沒能力的男人,也會為你擋風遮雨,讓你知道有人和你是在一起的!

但前提都是:這個男人是愛你的!

不聞不問、放任傷害,還假以孝的名義,這樣的男人壓根兒就不愛你好嗎?

這是赤裸裸的自私和無恥

生完氣我冷靜了下。

因為第一時間的判斷,通常都是情緒、是習慣、是刻板印象,而不是理智。

又仔細看了一遍遺書,之所以會自殺,不僅是因為公婆長期的打罵、詆譭;丈夫的不作為,只會說句他們是長輩你忍忍;

還有家人的不理解,自己的親生父母也不能理解所受的痛苦。

當一個人感到孤立無援時,當一個人感到被整個世界遺棄,會做出什麼決定就是不難想象的了。

我們可以說她蠢,看不穿丈夫的偽善臉孔;

我們可以說她懦弱,沒有反抗和離婚的勇氣;

我們可以說她自私,剝奪了兩個年幼孩子的生命;

很多時候,我們看這類新聞都會說,我能理解你很痛苦很不容易,但你可以離婚啊為什麼要自殺。

但這世上其實真的沒有感同身受。

當我們說這樣的句式:我能理解/我知道······,但是·······;

其實不代表我們真的感同身受了,而只是我們假裝有同理心,然後想去judge別人,獲取一絲道德或者智商的優越感。

比如前段時間上海17歲孩子跳橋後,上千條留言說這孩子心裡脆弱、不知道體恤父母等等。

人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我們留下的人就不要再指責什麼了。

婚姻雖然艱難,卻是生命可承受之重;死亡雖然容易,卻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輕。

母子三人投河,除了說一句願天堂沒有痛苦!我們能做些什麼?


不指責、不評價,我們能做些什麼?

只是說一句,願天堂沒有痛苦嗎?

首先是追責;

孩子的生命是父母賦予的,年幼的孩子也依賴父母而生存;

但孩子的生命是他們自己的。父母有權力帶孩子一起自殺嗎?

這種行為算不算謀殺?

希望有專業人士或相關部門做出解釋或聲明。

畢竟,不要忽視榜樣的力量,自殺往往是會模仿的。

另外,是否要追究公婆的責任?

遺書中對公婆的打罵,有詳細的控訴和照片,人走了就可以不追究嗎?

國家機關應該介入調查。

讓作惡的人逍遙法外,是這個社會對善良的人的最大惡意。

其次是預防;

在中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高達30%。

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中國每年大約有15萬婦女自殺,其中60%的動因是家庭暴力。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

但說實話,這部法律的存在感極低,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存在。

跟宣傳有關,跟該法的可操作性、執行效果也有關係。

我們最廣為人知的投訴渠道,大概是婦聯。

對,是婦聯,不是復聯。

沒有執法權,也沒有超級英雄。

要想真正做好預防,可能要這樣做:

a.儘可能多的建立相關的法律和心理公益諮詢機構/團體;

相信很多人是願意為此出一份力的,如果當初這位母親能獲得心理諮詢的幫助,可能就可以避免這起悲劇的發生。

b.婦聯可以受理投訴,但應該建立專門的執法機構負責處理家暴事件;

這個機構最好不是公安機關,而是作為婦聯的下屬機構或單獨設置。

c.對公益團體和執法機構廣為宣傳,像110/119一樣容易投訴;起到震懾作用;

希望三條生命的逝去不是悄無聲息!

比指責更重要的是追責,比追責更重要的是反思,比反思更重要的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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