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嚴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尋烏縣2名幹部被通報!

近日,尋烏縣紀委監委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三標鄉堆禾村第一書記謝凌雲違規攤派村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違規收繳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的問題。2011年,時任三標鄉甲子烏村主任謝凌雲將集中居住在店街建設點的謝冬明、謝日良等12戶農戶(其中有3戶不符合條件)向縣裡違規申報危房改造資金。隨後,謝凌雲以捐贈款名義,違規向已取得1萬元危房改造資金的謝冬明、謝日良等12戶農戶攤派村基礎設施建設等費用人民幣10.8萬元。此外,甲子烏村委還以捐贈款名義,違規向取得土坯房改造補貼的謝宏成、謝東根等12戶土坯房改造戶攤派村基礎設施建設等費用人民幣3.6萬元。2016年,時任堆禾村第一書記謝凌雲為胡金餘、胡洪茂等四戶農戶申報了每戶2000元的民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之後又私自收取胡金餘1500元、胡洪茂1000元、胡昌利1500元,未開具專用收據,而是分二次交到私人手中保管,未入村賬。2019年4月13日,謝凌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晨光鎮香山村黨支部書記嚴考源違規套取財政扶貧資金新建村委辦公樓、虛報保障房數量的問題。2016年冬至2017年,香山村“兩委”經會議討論,決定在已有一棟三層240㎡村兩委辦公樓的情況下,連續二次以“42萬元興建香山村村民活動中心200平方米”、“43萬元續建香山村村民活動中心600平方米”名義申報建設村民活動中心,並設計將此村民活動中心二樓用於新建村兩委辦公用房。2017年5月,香山村“兩委”經商議申報建設10套保障房項目。9戶農戶上報要建保障房。隨後,村“兩委”又以這9戶農戶的名義重複申報拆舊建新項目。香山村實際符合申報建設保障房農戶6戶,村“兩委”多申報了4戶保障房。2019年4月21日,嚴考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尋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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