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落地期,股权激励或为重要着力点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为激发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方案》对管理层薪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跟投制度进行了大篇幅的阐述,明确了相关事项的放权授权。

一段时间以来一系列政策组合的推出表明,以股权激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或成为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

国企改革落地期,股权激励或为重要着力点

近年来政策的渐进式放开

2015年8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中国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2016年2月

国资委宣布在前期四项改革基础之上,进一步开展十项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央企兼并重组、部分重要领域混改、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差异化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大内容。

2016年8月18日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及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了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具体要求。

2017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强调强化国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联动协同。

2018年8月

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多家中央企业子公司和地方国有企业被确定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国资委方面支持“双百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2019年1月11日

国资委就

《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选定航天科技、中石油、国家电网、三峡、国家能源集团、中移动、中航、中国建筑、中车、中广核等10家央企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在业绩考核、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方面将进一步放权。

从政策路线看,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度过了2015年“1+N”制度框架搭建(第一阶段)、2016-2017年“十项改革试点”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第二阶段)两大初期阶段,2018年至今以“双百行动”、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为标志,国企改革进入了全新的第三阶段

政策密集出台,放权力度加大,规则逐步细化,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之上,正由外向内、由形式向实质转变,不排除后续会酝酿对国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关文件具体条款的进一步完善

国企股权激励实践的加速

政策的利好,直接显现在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践数据上。

据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底,A股所有国有上市公司中已有170家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占目前已公告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1.80%。近五年来,2013年公告8家, 2014年公告15家,2015年公告10家,2016年公告16家,2017年公告19家,2018年公告38家,尽管期间二级市场有较大波动,但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整体上呈现加速上升态势

2006-2018年国有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方案情况

国企改革落地期,股权激励或为重要着力点

在这共计170家国企股权激励公告中,国资央企63家,非国资央企14家,地方国企93家,地方国企公告数高于国资央企;激励工具上,股票期权整体占优,但近年来激励与约束性更高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数显著增加。

国企改革落地期,股权激励或为重要着力点

激励机制的改革助推国企改革走向纵深

从无到有的股权激励,亦为国企改革攻坚提供了助力。

对于步入“深水区”的国企改革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视为突破口,股权激励则是新阶段下推进混改的重要探索。将企业股权授予内部员工,改变原有单一的国有属性,也是国企改革的另一种思路和有益尝试。引进外部投资人进行规范监督,通过内部员工持股激发内生动力,二者作为国企混改的不同方向可以彼此兼容,相辅相成。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国企改革进程当中同样会不可避免的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譬如,如何走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如何理顺相关各方权责运行机制等仍然考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智慧与担当。

国企改革落地期,股权激励或为重要着力点

关于改革的进一步思考

回到开篇,反复研读前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我们不难看出,顶层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的逻辑已经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企,可以直接干预企业经营;今后,或仿照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进行“管资本”的改革。政府管理的边界到投资或运营公司,投资或运营公司再管理企业。将由旧的机制向新的机制慢慢过渡。

《方案》给出了一个比较务实的时间表,从当前开始计算的话,开启了三年的倒计时:

“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界定清晰,授权放权机制运行有效,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制度完备、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实时在线、精准有力,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试点——见效——再推广

,这是我们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方法论。

思路的厘清,改革的落地,将有效激发广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质性提升国企经济效益与发展活力。起始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酝酿出了2005-2007年一轮长达三年的波澜壮阔的大牛市,新一轮国企改革已经拉开序幕,我们理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期待其为中国资本市场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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