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安部门一晚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

黑龙江网讯(余征 蒋轶闻 记者 石岩松)“你好,你的犬只没有办理养犬手续,属于无证养犬,现在公安机关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对你所饲养的犬只予以留检,请你在《留检决定书》上签字。”5月5日晚,记者随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在道里区经纬街附近巡逻时,民警依法对一名违规养犬行为人进行了处理。据统计,当晚哈市警方治安支队组织各分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对属地公园、景区、街道等地存在的违规遛犬行为及违规养犬行为开展清查行动,共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留检犬只13只。


哈尔滨公安部门一晚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

民警在经纬四道街和北安街交口处查处违规金毛犬。

20时10分,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在道里区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经纬四道街和北安街交口处有3只金毛犬正在聚堆,且有2只金毛没有拴绳四处乱跑。为避免犬只冲撞到其他行人,民警上前将犬只控制住并对犬主进行调查。经调查,3只金毛分别属于3个不同的主人,其中拴绳的犬主已经给爱犬办了犬证,另外两只金毛犬都没有办证,一个犬主带着犬绳但是没有拴,另外一个犬主根本就没带犬绳出门。民警对两名养犬人出门不拴绳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两只违规犬只进行留检,并分别向养犬人下达了《留检决定书》。


哈尔滨公安部门一晚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

民警在经纬头道街发现有一养犬人遛2只混血小狗。

20时30分,民警在道里区经纬头道街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养犬人在遛2只混血小狗,且都在地上散放没有拴犬绳,民警上前对养犬人散放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其先拴犬绳控制犬只。该养犬人竟称没有犬绳,民警又询问养犬人犬只是否办证,养犬人狡辩称已经办理养犬登记证,民警当场对犬只进行扫描发现并未办理养犬登记证,犬只身上也没有芯片。见无法狡辩,养犬人才承认没有办理犬证。民警当场将两只无证犬进行留检,并向养犬人下达了《留检决定书》,养犬人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哈尔滨公安部门一晚查处违规遛犬行为49起

民警在江畔路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人遛烈性杜宾犬。

21时10分,民警在江畔路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人遛杜宾犬,该犬只属烈性犬,且攻击性较强。民警上前欲将犬只留检,刚开始养犬人存在抵触情绪,声称该犬年龄很大了,没有攻击性,不愿意配合民警执法,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并告诉他,违规养犬行为与犬只年龄无关,经过民警耐心工作,养犬人最终配合民警工作将犬只交给公安机关留检。

据介绍,为了整治城区养狗乱象,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哈市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我市城区养犬秩序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全力整治城区无序养犬的“乱象”,确保养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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