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慶:28歲媽媽帶兩幼子跳河自殺,孩子無辜的,憑什麼決定孩子生死?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28歲媽媽帶著兩個幼子跳河自殺,孩子是無辜的,憑什麼決定孩子的生死?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01、孩子是無辜的,憑什麼決定孩子的生死?

4月28日晚,福建漳州一位28歲的年輕媽媽留下輕生信息後,帶兩兒子離家出走。

在“失聯”超過50多個小時後,5月1日12時許,三人遺體已全部找到。在“遺書”中,提到了自己與公婆的矛盾,並表達了輕生的念頭,“對不起,帶走了你最愛的兒子們了”,落款為“石某梅絕筆”。

丈夫的手機殼上,貼著“我老婆最美”的貼紙。

“不要再縱容你父母毀我了。”“爸媽不理解我……是我這種女兒讓他們兩老丟人了。”

兩代人的思維方式不一樣,眾多因素造就了這場悲劇。 兩個孩子是無辜的啊……

作為丈夫,兩個孩子的父親,怎麼還能繼續生活。一瞬間,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人,而且是因為家庭矛盾。

一邊是生身父母,一邊是老婆,男人夾在中間也是左右為難。

妻子選擇沉默應對流言,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消亡。

丈夫一邊說愛,一邊不幫妻子,所以妻子也一邊說愛,一邊帶著他們愛的結晶走向毀滅……

有人說,她太弱了,所以攻擊只能向內,對著自己和比自己更弱小的兒子。

心裡有苦說不出,也沒地方去。

但凡還有去處,也不至於走向絕路……

實在不能理解,孩子有什麼過錯?憑什麼決定孩子的生死?

不管有何理由,父母都無權去剝奪孩子的生命權。

父母對於孩子的生命,沒有決定權力,攜親子自殺是缺乏對生命基本的敬畏之心。

只能說,孩子是最可憐的犧牲者...

兩個孩子多無辜啊!一個6歲,另一個只有3歲……

可是他們的生命,卻在跳河的瞬間,徹底劃上了句號。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這個結局,錐心,刺痛人心!

要知道兩個孩子尚未滿10週歲,屬我們國家民法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攜子自殺致孩子死亡,是非法剝奪孩子生命的行為。

孩子不是父母個人財產和附屬物,是活生生的人,是獨立個體,再絕望也無權替年幼的孩子決定生死!

那麼小,根本無法選擇,更不懂事,憑什麼決定孩子的生死?

生活中難免磕絆。不惜以生命為代價自殺,遇到艱難遇到痛苦,只想一死了之的人,那是懦夫。

遇到家庭矛盾,不去想辦法解決與脫離痛苦,反而拉著孩子一起奔向死亡,是無法讓人原諒的行為。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02、28歲媽媽和兩個孩子,究竟被誰“殺死”了?

28歲媽媽和兩個孩子,究竟被誰“殺死”了?

公婆、父母,還是夾在婆媳衝突中的丈夫?

在中國農村,婦女自殺是一個嚴重的公共健康問題。

一個農村婦女,什麼樣的謠言對她傷害最大?大到她一定要帶著兩個孩子一起去死?

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公婆造謠媳婦不守婦道,甚至直指兩個兒子是不是自己兒子的......

從字裡行間,我們可以隱約看出,也許是老人們誣陷她有外遇,她可能就氣不過,說不是親生的是吧,那就不要留了。

母親死了,留下孩子,也不知道那公婆會怎麼說,沒了母親,孩子以後的成長也不會幸福。

人言可畏,舌頭底下壓死人,長期的家庭冷暴力和流言蜚語,殺人於無形……

在農村,年輕婦女遭到侮辱,就會由“羞”致“忿”。

無論侮辱輕重,“忿”無法從內心釋瀉,也為了“清白”而捨棄生命。

如果自己的清白,遭到威脅而無路可走,就會選擇以死明志。

婦女在農村傳統家庭中的權力和文化地位低下,當她們在家庭中,遭遇不公平或其他負面事件時,難以得到應有的救濟而容易自殺。

自殺,是家庭生活中權力平衡,導致的不公的結果。

在中國農村,宗族依然是老年人和男子的有力後盾,在矛盾中他們佔有優勢,受到衝擊和傷害的,往往是已婚年輕女性。

在鄉村,嫁來的媳婦,被視為父姓村落和家族的“外人”,如果孃家人不強勢,很容易被夫家欺負。

也就說,出嫁後,農村女性的安全感,並不掌握在自己手中。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抗爭,在家庭矛盾中,就會有農村女性選擇以死抗爭。

當她們的種種努力被破滅時,她們就很可能自殺。

在這起事件中,我們不能確定,年輕女性是否通過自殺來威脅或報復丈夫及其家庭。

如果自殺者,有較深的受挫感和價值剝奪感,對報復對象產生敵對、憤懣和仇恨的情緒,情緒過激下,很容易產生報復性自殺行為。

這個時候,自殺者會表現出,非死不可的激烈與決絕。

另外在激憤中,妻子認為自己全心全意為了“這個家”,心裡受到了巨大委屈,卻得不到丈夫家人的理解。

對自己和家庭的未來產生絕望情緒,就可能一氣之下自殺。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2個孩子,他們還那樣小,這起悲劇導致了兩條無辜生命的逝去!

在婆媳矛盾中,只有當丈夫明確站在父母立場與妻子對峙時,作為媳婦的年輕女性受到委屈會選擇離婚或自殺。

丈夫是作為“外來者”的年輕女性,在婆家唯一的依靠,當丈夫明確倒戈時,媳婦就可能因失去安全感,而絕望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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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遺書背後錐心…水火難容的婆媳矛盾

長期以來,長輩潛意識裡覺得,晚輩是自己的所有物,而不是有獨立人格的個體。

所以,可以隨意損貶,指望他們做出改變,真的太難。

人在絕望的時候,真的是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

我們不知道,到底她經歷了多麼大的心理掙扎和痛苦煎熬……

在中國古代,女性受傳統儒家思想啟迪的同時,也受到封建制度的壓迫。

中國式家庭的組織運作規則,決定了當中媳婦處於被支配地位的角色。

作為媳婦,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可言,遵循著“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傳統。

媳婦,更是恪守著“婆尊媳卑”的觀念,對婆婆言出既從,百依百順。

封建傳統意識裡,似乎順從公婆、孝敬公婆,是媳婦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婆婆成了封建家族制度的代言人,當苦媳婦熬成婆的那一天,也正是可以抬頭的日子。

下一位婆婆以自己的經驗和標準,教育下一位媳婦。

這樣代代相傳,惡婆婆苦媳婦的血淚循環。

陈安庆:28岁妈妈带两幼子跳河自杀,孩子无辜的,凭什么决定孩子生死?

女性個性解放、自我意識逐漸解放的今天,發生如此悲劇,令人唏噓。

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婆媳敘事中,隱退的男性角色。

這似乎是一條最後橋樑,如果這座橋樑斷了,婆媳關係聯接中的2個孤島,註定彼此對峙而孤立。

在婆婆看來,在男孩依戀母親的同時,母親也依戀著男孩。

待兒子長大,媳婦這個外來者,忽然打破了二十幾年母子之間的依戀,從母親手裡活生生的搶走了孩子。

作為媳婦,覺得自己為了丈夫孤身一人,步入另一個家庭,要忍讓,要融入這個家庭,從此不能在陪伴自己的父母身邊。

她要求丈夫要給她全部的愛和呵護,婆婆和媳婦都要求丈夫要愛她們,一份是孩子對母親的愛,一份是丈夫對妻子的疼愛。

一件件惡性事件背後,最大的社會影響其實是——婆媳關係的醜化、妖魔化、誇張化,會形成刻板印象,婆婆不喜歡媳婦,沒事找事、處處刁難媳婦。

婆婆為對付媳婦而做出的不道德行為,也會影響價值觀。太多的負面情節,會影響思想,不利於家庭和諧構建。

兩代人成長環境不同,時代不同,生活條件不同,行為處事上的差異,這就是代溝。

以3年一個代溝來計算的話,婆婆和媳婦之間應該存在著7—10個代溝。

特別是那些來自農村的婆婆,農村條件和城裡不同,不僅是代溝,還有城鄉差距。

現代社會,人權、權利義務認知,開始影響年輕一代,婆婆所代表的傳統思想,新舊思想文化的衝突,必然爆發博弈。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婆媳關係最為微妙。

古代文學作品《孔雀東南飛》,就是婆媳矛盾的悲劇——焦母和蘭芝的婆媳矛盾,並不是孤立的存在。

實際上,婆媳不是天敵,之所以婆媳矛盾突出,婆婆境界不高,兒媳婦的境界也不高。

“我和你媽掉在水裡你先救誰?”爭寵心理普遍存在。

都在爭奪一個男人的控制狂,爭奪一個家庭的統治權,一輩子的悲喜,都被困在這場權力博弈戰中。

女性需要獨立的人格和尊嚴,獨立的經濟能力,在家庭中獨擋一面,遇到不公平對待不能一味妥協。

勇於追求自由的愛情,自由的婚姻,也要敢於面對現實。

婆媳之間,只有相互的尊重和包容相處,才能熄滅矛盾。

生活沒有快意恩仇,一刀致命,需要的是一輩子細水長流的磨合與適應。

(作者為國內知名媒體人——南方傳媒書院創始人、院長陳安慶、中國第一代調查記者代表人物)

2019年5月2日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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