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併購重組委比上屆“縮編”43%

5月5日,中國證監會公示了第七屆併購重組委委員擬任人選。記者發現,相比於去年10月發佈的45人的候選名單,此次公示的名單隻有20人,淘汰率一半以上。此外,相比於第六屆併購發審委員會委員的35人,此次公佈的人選減少了43%。

“併購重組擬任人選的大幅減少意味併購重組的更加市場化,也是監管層簡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體現”,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董登新認為,並構重組未來的審核效率會更高,也將更具包容性和開放性,將會進行底線管理,市場化程度會越來越高。

具體來看,20人主要包括來自證監會的委員3名,地方證監局的委員3名,證券交易所的委員5名,其餘9名分別來自國家部委、高等院校、證券公司、創投基金、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

2018年10月25日,證監會曾經對第七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進行公示。當時,來自證監會的候選人有4名,地方證監局的候選人6名,來自證券交易所的候選人10名,來自證券公司、創投基金、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的候選人各3名,來自國家部委——科技部和高等院校——浙江大學的候選人兩名。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併購重組委由專業人員組成,人數不多於40名,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不多於 11 名。併購重組委根據需要按一定比例設置專職委員。

證監會表示,對上述公示的併購重組委委員擬任人選如有需反映的問題,請於2019年5月10日(公示期5天)24:00前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況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凡以單位或部門名義書面反映問題的,應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當註明真實姓名、聯繫電話和所在單位或部門,便於證監會會相關部門進一步核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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