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加強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日前下發通知,就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提出嚴格要求,明確重大、特別重大事件須在發生後15分鐘內向省廳電話報告、35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事發地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的主體責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利用各種渠道、採取一切措施,儘快掌握事件相關情況,爭取早一分鐘發現、早一分鐘報告,為應對處置工作贏得時間。絕不允許出現信息報送滯後於網絡消息的現象。

通知明確:重大、特別重大事件須在發生後15分鐘內向省廳電話報告、35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較大事件須在發生後1小時內書面上報至省廳;一般事件須在發生後6小時內書面上報至省廳;較大及以上事件每天上午8點前、下午17點前各續報1次,特殊情況隨時續報。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件,各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後,在依照規定逐級上報的同時,應直接報告省應急管理廳。

河南省應急管理廳還特別明確了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方式。突發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狀態、傷亡情況、事發單位或發生地基本情況、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事發現場指揮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各單位對突發事件全面情況不清楚的,應先報已掌握主要情況,隨後補報詳細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詳細情況為藉口延緩報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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