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格局铁腕护江

“五化”格局铁腕护江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五化”格局铁腕护江

6300余公里的亚洲第一长河长江,流经我国中部大省湖北,形成全长1061公里,面积54168.5平方公里,人口达2750.1万的“长江之腰”湖北长江经济带,保护这片水土丰饶地带的环境,成为域内检察机关的肩头重任。

5月6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的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引媒体热烈关注。

“五化”格局铁腕护江

“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多个领域,湖北省检察机关为什么要专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和考虑?”

新华社记者率先发问。紧接着,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在鄂及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省内各大媒体记者陆续抛出问题:

“区政府怎么想到在治理下游湖生态环境中主动找到检察机关的?”

“在办理下游湖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办理了相当规模的公益诉讼案件,那么在工作中,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行政机关切实按照检察机关的监督履行职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请问你们在办理青山长江岸线工业废渣污染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湖北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一步,湖北检察机关对通过公益诉讼持续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还有什么部署和措施?”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黄石市西塞山区区长晏勇,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朝阳,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仪君,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晓京等,在发布会上逐一解答了记者们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省院新闻处处长段军霞主持。

金鑫副检察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详尽介绍了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据介绍,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最高检7月在湖北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强化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10项检察举措”,省检察院党组部署了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以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五化”工作格局铁腕护江,破解监督难题、拓展办案效果、创优法治环境、实现多赢共赢。

——以长江流域水资源、森林、草场、湿地、岸线资源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着重办理涉及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污染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河道非法采砂、沿江化工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违法情形的案件。共立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72件,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3万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500余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长江干支流航道96.6公里,清除长江干支流岸线固体废物43万吨,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1700亩。

——办案中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在诉前程序中运用圆桌会议、联席会议、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92.6%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整顿120余次。

——强化一体化机制建设,省检察院直接收集长江流域固体废物堆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各类案件信息2000余条,挂牌督办17件、交办线索94件;实行长江干支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跨省级及省内跨地区环境污染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由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辖模式;建立检察区域协作机制,除之前湖北省检察院主动发起与湖南、江西省检察院共同签订三省检察机关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合作协议外,去年11月,三省检察机关又签署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区域检察协作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堰市检察院与河南省南阳市、陕西省商洛市、安康市三地检察机关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合作,就公益诉讼工作的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以及起诉等问题形成协作机制;以“检校共建”、民事行政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平台,聘请32名民事行政、环境领域专家学者担任参谋顾问,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

——打击、修复双管齐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生态功能被破坏的损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补植复绿800余亩,放流鱼苗1000余万尾,复垦土地190亩,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470余万元。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省共354个行政机关、2409人次旁听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起到了办理一案,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湖北检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主动作为,搭建的“大保护、大配合”整体格局,得到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使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既是监督,也是助力,与行政执法目标一致。目前全省已有36个市县党委、政府专门出台了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

会上发布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十大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