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行業“曙光”來了?專家提醒“以備促退”才是監管思路

監管日益嚴密,清退迫在眼前,網貸行業何去何從成為困擾業界的心病。

近日,網絡流傳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有條件備案試點工作方案》(下稱“試點方案”),其中“有條件備案”一詞給不少從業者帶來一絲“曙光”。不過多位業界專家和法律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表示,這個方案雖然看似給網貸平臺備案打開大門,但門檻高得驚人,“以備案促清退”或許才是監管工作的方向。

網貸機構備案門檻大幅提高

據瞭解,“試點方案”提出了地方性全國兩塊網貸機構牌照。“無差別的經營全國網貸業務,可能帶來全國各地的出借人集中向某一個地區施壓,這不利於風險的處置。”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藝律師分析,在具體實際操作中,如何兼顧用戶體驗和準確識別出借人、借款人的地域,還是存在難度。另外,地方牌照要求跨省網貸存量業務在18個月內清零,也是一項艱鉅任務。

网贷行业“曙光”来了?专家提醒“以备促退”才是监管思路

“試點方案提出地方牌照實繳註冊資本5000萬,全國牌照5億,且必須是貨幣和自有資金,資本門檻著實很高。”王藝表示,目前消費金融牌照實繳是3億,截至2018年10月全國消費金融公司的牌照也只有24張,可想難度不小。

王藝還認為,“試點方案”提出的風險準備金和風險補償金也是不小的門檻。“兩金的比例從1%到6%不等,在設計上是以備彌補出借人的損失。估計會需要網貸機構全部出資,這樣勢必提高平臺經營成本,進一步減少平臺利潤。這個牌照即使拿到,做的可能也是一個虧本的買賣,可持續性存疑。”

九成平臺或難達備案標準

“試點方案”針對網貸機構公司治理也提出多項具體要求,特別是增強網貸機構股東信息審查、完善網貸機構高管管理、完善網貸機構公司治理制度等。

“網貸機構的成立門檻此前是比較低的,導致行業魚龍混雜,風險控制能力差,平臺跑路事件多發。”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若按照試點方案進行網貸機構公司治理,將使行業主體更加規範有序。

曾光表示,無論是實繳註冊金、風險金,還是公司治理結構,試點方案的要求實際上是前所未有的嚴格,而且實施時間上預留的空間不大。就目前我市互金協會掌握的網貸機構情況來看,九成以上的都達不到這一標準。“試點方案可能造成的結果是‘以備案促清退’,這也與目前工作主基調相吻合。”

“其次,就算是有網貸機構完成備案,未來的經營仍然是行百里者半九十。”曾光談到,將來的網貸機構必須要有很專業的團隊,要能以較低成本獲取客戶,要有比較好的風險控制能力,才有可能規模化生存下來。

據瞭解,市互金協會近日已正式發佈《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良性退出指引》,該《指引》也成為國內目前最詳盡的地方性網貸平臺良性退出指導性文件。曾光認為,監管層一方面認可網貸機構對實現普惠金融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也要抬高門檻防止平臺風險外溢,“是針對目前行業現狀最得當、最及時的做法。”

保護“小白”出借人資金安全

“我特別關注到了‘試點方案’中對網貸機構未來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條款。”深圳小微借貸信息中介服務專業委員會執行會長劉小峰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規範網貸機構創新業務發展、禁止網貸機構交易主體、加強網貸機構投資者保護等方案內容,將有效防止“P2P投資”變成一場狂歡、最終滿地雞毛的局面。

劉小峰介紹,試點方案規定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網貸機構的出借餘額不得超過20萬元,在不同網貸機構合計出借餘額不得超過50萬元。同時,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平臺或不同平臺累計出借總餘額超過5萬元的,要提供相關資產和收入證明。

“這一條也是之前呼聲較大的規定。因為實務中,很多平臺的出借人風險測評形同虛設,很多非合格出借人將自己全部財產包括養老錢都投入P2P上,進行非理性理財。”劉小峰解釋。

他認為,這些條款可以看出監管層保障資金出借人合法權益的重視程度和決心。隨著備案門檻的提高,無形之中將起到“以備促退”的效果,邁不過門檻的平臺只能退出市場,從而幫助資金出借人篩選出資質合規且有實力的平臺,藉此規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央行今年計劃制定和修訂12部規章 透露哪些監管方向?

銀保監會:專設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 新組建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

网贷行业“曙光”来了?专家提醒“以备促退”才是监管思路
网贷行业“曙光”来了?专家提醒“以备促退”才是监管思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