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

據央視新聞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提出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基本建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明顯提升,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健全,經濟發達地區、都市圈和城市郊區在體制機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鎮化進入成熟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成熟定型。城鄉全面融合,鄉村全面振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意見還就如何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以及組織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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