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已发布!

2019罗庄区学区划分

2019年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已发布!
2019年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已发布!

为全面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山东省教育厅、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完善入学规则,严肃认真、扎实有序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力促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制定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少年凭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的招生片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原则。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招生学校与学生家庭、社会大众的沟通联系,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三、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小学阶段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拟在城区(罗庄街道、盛庄街道)公办学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先通过“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学籍。

具体流程为:

登录“临沂市教育局官网”→进入“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区内学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学校核实→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区教体局复审确认,向符合条件的发放区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具有罗庄区城区常住户口、父母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录取顺序

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录取顺序依次为:①户籍与居住地均在招生片区内的(以公安部门信息为准)。②自有产权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③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以购房合同为准。

(3)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①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佐证、《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②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产权房在招生片区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③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房产在招生片区的:监护人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4)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房产证明及居住佐证: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居住佐证需提供入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

③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为罗庄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的规定,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罗庄区外户口;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一年以上)。

(2)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均需公示)

①居住证:提供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

(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9630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3)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为依据进行积分,根据积分多少依次录取(见“(4)积分办法”)。

③部分片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居住密集,片区内学校容纳空间有限,无法保证所有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协调安排。

(4)积分办法:①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近三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的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②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

3.新建小区

须交房后,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区政府批复文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临政办发〔2010〕26号文要求),向区教体局提交划片申请,区教体局经审核研究后,根据入住情况将其纳入相应招生片区,学校视学位情况和实际入住情况予以审核录取。

城区小学招生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二)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不实行网上报名,仍采用到所属学校现场报名的办法。各非城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与城区学校招生同步进行。非城区中心小学及所属村级小学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新生资格审查由街镇中心小学负责,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片区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秩序和方法,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四、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具有罗庄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1)非城区小学: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本街镇初中。

(2)城区公办小学: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核查,区教体局将对学校2019年6月所采集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然后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分流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①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分流到与户籍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②在片区内有自购产权房且入住的(以房产部门备案为准),分流到与房产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③无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自购房产(以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单据和入住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缴费等佐证材料为准)的,片区初中学校、小学毕业学校要协助区教体局共同完成自购房产的信息核查。

④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初中学位情况协调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同下页“(2)”规定内容)。

2.具有罗庄区户籍、产权房(房产部门备案)的区外或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到区教体局基教科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无我区六年级学籍)入学

由监护人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初中学校对提报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合格的名单予以汇总后,持监护人所提报的原始材料于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到区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复审确认。

(1)报名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规定,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罗庄区外户口;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一年以上)。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公示)

①居住证:学生父母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

②学生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

③学生户籍证明: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④务工或经商证明:学生父母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学生父母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

(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9630日,原则上需连续满一年)

(3)办法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为依据进行积分,根据积分多少依次录取(见“②积分办法”)。

②积分办法: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近六年内的居住证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缴纳时间或税务登记的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在罗庄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罗庄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税务登记月数之和积分;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入学的,依次比较社保积分、完税证明积分、居住证积分和完税数额。

(二)公办学校报到程序

1.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城区各小学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各非城区初中学校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电子版六年级学生信息资料。

2.根据附件2《招生工作日程表》中时间安排,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

为避免学生流失或辍学,七年级新生报到以城区小学、非城区中心小学为单位,持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小学毕业生升段花名册到相应学校集体报到。招生学校要主动做好招生报到的组织和交接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同“小学阶段入学工作”中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四)新生建籍

七年级招生与建籍同时进行。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基教科发放的七年级建籍数据库建籍,不符合招生条件未发放通知书的不予建籍;非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基教科发放的六年级毕业生信息建籍。

五、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宣传、教体、人社、住房保障、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供电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电费交纳、医学出生证明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形势,着眼推进罗庄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街镇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教育公平。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不仅直接关系教育公平,还对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各招生学校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确保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日咨询电话:8927058 7110017

罗庄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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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小学

7月5日—10日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登记入学信息,申报学区内学校。

7月11日-15日

整理信息:各小学整理报名信息。

7月16日-26日

信息初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各小学核实确认。

7月27日—29日

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

8月1日—3日

1.现场审核:罗庄区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携带证明材料到申报学校审核。

2.现场审核: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携带证明材料到申报学校审核。

8月5日—15日

区教体局复审确认。

8月16日—20日

学校根据教体局审核结果,打印入学通知书。

8月24日—25日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小学新生报到。

初中

5月15日—26日

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户籍、居住信息采集。

6月3日—23日

区教体局、初中学校联合审核城区学校六年级学生信息。

7月27日—28日

回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房产(大产权)招生片区地就读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申请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申请入学。

7月29日—31日

初中学校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复审。

8月16日

城区小学领取七年级入学通知书;各街镇初中学校领取六年级学生信息。

8月17日

回户籍、房产(大产权)招生片区地就读的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入学通知书。

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监护人到初中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9日—21日

初中新生报到。

9月1日

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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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问答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19年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根据各级对消除大班额的明令要求,鉴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状况、教育资源布局等因素,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巩固成果、完善机制、优化手段、严格规定、应上尽上的总体思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促进教育公平。

2.2019年罗庄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今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整体延续了2018年的招生入学办法,但对招生程序、审查办法进行了优化。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规定,今年报名就读罗庄城区公办学校(罗庄、盛庄两个街道范围内)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仍需登录“临沂市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非城区小学和以前一样,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

3.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市局招生意见精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4.已到入学年龄但未报户口的孩子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登记。

5.我购买的房子属于商铺,子女能否按商铺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我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6.随迁子女报名罗庄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罗庄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或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罗庄区户籍的居民,其子女不得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7.

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8.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自2019年开始,我区实行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房产、市场监管、税务、供电、卫健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电费交纳、医学出生证明等入学材料的审核。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根据考生类别,相应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9.

家长怎样及时了解孩子的报名信息审核情况?

答:家长可于2019年7月20-22日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信息审核情况,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审核未通过的,也将通过平台告知家长未通过的原因。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的报名、资格审核、录取时间,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孩子的报名信息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就是被报名学校录取了吗?

答:这只是通过了学校的初审,可以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还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及教体局的复审。

1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如何录取?

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积分为依据,按照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2.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13.父母一方户口在罗庄区,孩子户口随母亲或父亲在罗庄区以外,能否按罗庄区适龄儿童的有关要求申请入学?

答:在提供孩子父母结婚证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后,可参照罗庄区适龄儿童的有关条件申请入学。如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自有房产,须服从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14.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我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房产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5.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6.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罗庄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罗庄,需回罗庄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7.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罗庄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登记报名。

18.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19年罗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为罗庄区户籍。

19.城区小学毕业生如何划片升入初中?

答: 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局将对学校2019年6月所采集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然后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分流到相关初中学校就读: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分流到与户籍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在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无房权证的以居住佐证为依据),分流到与房产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无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没有长期固定住所(以房权证为依据)的,户籍属于外街镇、外县区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0.在罗庄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如果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学生家长可向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学校对转学条件审核后,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合格的方可确定转入。如果学校没有空余学位,不再接收申请转入的学生。确需转学的,可联系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以上解读说明,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向户籍所在辖区学校咨询,也可拨打罗庄区义务教育招生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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