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鄭州10個路口抓拍不禮讓斑馬線,違者罰200扣3分, 你怎麼看?

蔚子Dudu


10個路口太少了,當樣子吧,每個路口都應該,不是抓拍,而是實拍!只要不讓就拍!

去杭州,濟南看一看,哪兒有機動車不讓行人的!

不僅讓行人,也不要隨意佔用非機動車道!讓行人無路可走!

同時,行人也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闖紅燈,不要騎到馬路中間,這樣也要罰!

只有前期這樣嚴管重罰,才能有效約束交通參與者的行為,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良好的習慣,交通不再擁堵,事故大幅下降!


城市瞭望


禮讓斑馬線出發點是好的,法理上也是對的,司機也應該切實執行。但這並不代表攝像頭拍違章就是合理的,因為司機是否禮讓行人並不是幾張照片能描述清楚的。在路口這個比較複雜的動態環境中,攝像頭會變得傻的不要不要的,比如,我在斑馬線前多次遇到停下來後路人並不過馬路的情景,你給路人擺手示意,路人又示意讓你先走,這種情況下我就會直接走了。但加上攝像頭之後我還敢走?還有許多其他的類似的情況都是司機做到了禮讓,但卻要被抓拍。當然了,可以去申訴,但申訴的成本真不低,成功率卻不高,因為司機很難有直接又全面的證據。個人認為,過斑馬線比較合理的做法是釆用同平等路權原則,誰先到誰先過,條件是車輛到斑馬線前必須停一下(旁邊有人的情況下),行人在進入快車道前也必須停一下(快車道有車的情況下)。誰先達到到靜止狀態誰先過,同時達到的行人先過。感覺合理的朋友請給個👍,感覺不合理的請在評論區批評指正,感謝🙏!


尼昊印象


小時候大人經常告誡我們,過馬路的時候看見車來了站在路邊遠點,等車過去了在過馬路,那個時候是人讓車,現在反過來了,是要車讓人,真搞不懂制定這個法規的專家腦子是不是有病,人是肉,車是鐵,真要撞上了,吃虧受罪的一定是人,按理說人的生命應該由自己來掌握,幹嘛非要把生命完全寄託給別人,以為車一定會讓人,以為車不敢撞人,估計當初制定這個法規的傻瓜就是這麼想的


手機用戶94664774064


禮讓行人和禁止鳴笛罰款就是扯淡!!!就和學習強國上面說保護眼睛少看手機一個道理。。。就是為了形式主義,而去形式主義!!?



斆嘸臸璄


一方面往死裡嚴管,一方面卻放縱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各種危險行為,出了事故機動車不管怎樣都逃了擔責,不平等的法制,會讓人心裡認同嗎?在現在交通環境下,應逐步管理,首先要明確的是斑馬線前減速慢行,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在機動車規範開車的情況下,行人非機動車全責。火車撞死人,鐵道部門只賠三百元,也沒人說火車咋不停下來。


衛志剛1


為避免罰錢罰分車輛走到有斑馬線的路先停下來觀察一會再走,至於會不會造成車輛積壓和交通堵塞那都不重要了,以人為本嘛。


老丁220023376


弊端就是 一旦你習慣了讓 有一天你慢慢騰騰的想過就過 遇到個不讓的 就是生命代價 所以 人的天性應該是遠離危險 而不是危險給你讓路 不服氣的你去看看實施的好的地方 有多少行人過馬路習慣了 恨不得在你給他讓路的時候玩一局遊戲 根本不看車 抬腿就是走


李小會兒_


禮讓斑馬線就是非法的,可以鼓勵,但不能強制。如果造成被後車追尾,又沒人管了吧?誰違章誰承擔責任,也是最公平最簡單的道理,簡單的事情非得弄複雜了。


胖大大海


誰有路權誰通行,我有路權我行車。根本不存在"讓"的問題!我有路權不讓行,交警處罰有違法嫌疑!


車大成1


是不是該改一改啊?汽油車罰款扣分。新能源車光罰款不扣分。電動車,摩托車。光罰款不扣分。自行車步行。光扣分不罰款。我能說出這樣的話,也就那些專家想到的方法。也都是不動腦子的人。總是喜歡綁架道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