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砂涉恶案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类“保护伞”案件,并当庭宣判。机关干部代表及群众近300人参与案件旁听。

据了解,2018年4月,郑某念被抽调到宁国市“打砂办”工作。2018年7月到12月之间,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行贿和合伙的方式取得郑某念的庇护,单独或结伙多次在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某自留地非法采挖建筑用砂砾石,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为感谢郑某念提供的帮助,徐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和他人转交的方式送给郑某念人民币25400元。

法院认为,本案系涉恶案件,被告人郑某念系“保护伞”。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退赃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郑某念犯受贿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徐某等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到8万元不等。

同日,宁国法院还对其他两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此次审判活动充分展现了宁国市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围绕“四个一批”开展集中审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真正实现“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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