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会所资金链断裂,执行法院改“强制执行”为“每月偿还”,会员费用陆续拿回

健身房往往以极低价兜售会员卡,抢占市场。但是当公司资金链断裂,生意支撑不下去时,会员集体维权,集体诉讼的事件就时有发生,会员们常常会陷入官司打赢了还是拿不到钱的困境。近日,上海宝山法院执结了一批涉服务型企业的案件,创新执行方式,利用“放水养鱼”妥善将31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开设的某健身会所因经营不善关闭,梁某等会所会员向上海宝山法院起诉,要求与该健康管理公司解除合同,退还剩余会籍费、私教费等。2018年4月起,上海宝山法院先后对梁某等人共45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会籍费、私教费等费用。

然而,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健康管理公司未履行相应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其中31起案件包括梁某在内的55人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0月,上海宝山法院先后受理上述执行案件,涉案总金额15万余元。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证券、房产、车辆等财产登记信息。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限期履行。对于如何履行的问题,程某表示,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次性还清已不可能。

健身会所资金链断裂,执行法院改“强制执行”为“每月偿还”,会员费用陆续拿回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上海宝山法院执行干警抓住了服务型企业资金回笼周期较长这一特点,进行“放水养鱼”式执行。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以及保证公司继续运营的情况下,由公司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建议该健康管理公司改变经营方式,通过利用现在可用泳池、设备等公司财产经营赚取的利润分期偿还所欠的会籍费、私教费等,被执行人健康管理公司同意了该方案并承诺自2018年12月起每月偿还25000元,至还清为止。

法院表示,强制执行固然突出“强制”二字,但一概而论的强制措施有时并不能从实质上换取利益最大化,更应该注重通盘考虑全局。尤其是群体性案件,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能不仅保障权利人的利益,还能促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更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将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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