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相鄰宅基惹糾紛 法官調解息紛爭

近日,渭南市大荔縣人民法院許莊法庭受理了一起宅基地排除妨害糾紛,原告田某於2014年申請了一院宅基地,被告張某系原告北鄰,被告在原告未申請宅基地之前,佔有該片空地放置了雜物及搭建了簡易房屋,原告申請宅基地後一直未建設房屋,被告亦沒有拆除其所蓋的簡易房及移除雜物。2018年原告要求被告騰出原告宅基地,表明即將建設住宅,但是經原、被告多次協商及村組織調解,雙方一致僵持不下,被告未能給原告騰出宅基地。原告現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騰出原告宅基地並賠償損失。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李敏將原告田某、被告張某均傳至法庭,詢問案件詳情,被告承認確實佔用了原告的宅基地,但是現在無法立即騰出,要求原告寬限五個月時間,被告保證到時一定給原告騰出宅基地。經過李法官對原告進行思想工作,勸說原告遠親不如近鄰,案件了結後還要和被告低頭不見抬頭見,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原告考慮到畢竟與被告系鄰居關係,事情過後也要和被告鄰里相處,所以同意給被告寬限一段時間,但只同意給被告三個月的時間,讓被告騰出佔用的宅基地。李法官又對被告進行釋法析理,被告最終同意於2019年7月30日之前騰出原告宅基地,原告也表示放棄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

原、被告最後握手言和,表示在以後的鄰里相處中將互幫互助,友好相處,並對李法官的細心辦案和耐心調解表達了誠懇的謝意。(記者 張正 通訊員 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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