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母親帶兩個孩子自殺,你怎麼看?

1567707508


我很佩服這位母親的勇氣!想不通為什麼要帶著孩子一起結束生命?孩子還那麼小,什麼都不懂,在冰冷的河水裡掙扎的時候,難以想象有多難受!我相信那一刻你是有後悔的吧?

跟公公婆婆不和,可以不跟他們住一起啊,一個三歲一個六歲,都到了上學的年齡,你可以找份工作,自己獨立起來,有什麼事情是解決不了非要以這樣的殘忍的方式來結束自己和倆個孩子的生命?!你沒有權利剝奪孩子的生命啊!

你走了帶走了倆個孩子,你的老公,你的公公婆婆可能會傷心、可能會內疚,但是時間久了,你的老公會再找一個老婆,再生孩子,他們的日子還是照樣過,而你呢傻女人,這樣做真的不值得。希望你和孩子在天堂沒有痛苦沒有爭吵🙏🙏🙏🙏


愛you橙子汁


其實只是怪孃家的軟弱,要是孃家人幫她出頭可能事情不會這樣,最多會離婚而已。像我姐姐以前也經常被她公公婆婆欺負還鬧到派出所去。後面我知道了直接叫上堂兄弟和親人三十多人過去把她公公打了一頓在醫院躺了十多天。後面就不敢沒事找事了,我說過要是在無緣無故欺負我姐,就見一次打一次打到你服為止。從那以後就不會了,現在差不多一家人和平相處。所以說孃家人就是嫁出去女兒的靠山,像我這裡每年端午節和年底都要去給嫁出去的女兒送年送節,代表孃家那裡還有人。公公婆婆和街坊鄰居不要去欺負


珍惜369珍惜




懷著滿腹的怨恨,漳州這位女子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一個6歲一個3歲),投入了角美鎮九龍江,現在已經不是失聯,是離世了。

在投江之前,她分別給她的丈夫和姐姐、以及朋友圈發出了絕筆信。她的怨恨和不滿概括起來主要是三個方面,核心是:她的名譽受到傷害!



1 、公婆對她謠言中傷。

這是整個事件的重點,似乎是最重要的導因,名譽問題。她沒有直接給她公婆留下遺言,對她公婆所有的恨意都體現在給她丈夫、姐姐和朋友圈的遺言中。

在給她丈夫的遺言中,她說:“你父母在那裡說謊,謊話連篇”。“他們的所作所為所說的謊話連篇太過分”。“他們真的不配為人父母為人公婆,我只能說你很不幸擁有那種父母而我自己很悲哀攤上那種公婆”。



在給她姐妹的遺言中,她說:“媽媽聽信我公婆的話、別人在外的那些謠言”,“我怕他們覺得我和公婆的吵架,流言蜚語他們聽了很難受”。

但我們很難在她的遺言中找到,是什麼樣得流言蜚語尖如刀刃,什麼樣的名譽受損,能夠讓她如此決絕。她認為她的攜兒赴死可以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讓一些所謂的謠言止於現在”,擺脫傷害;還有一個目的是,要讓人看清她的公婆的虛偽,“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拜我的公婆所逼的”。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無法知道她的公婆對於她是何種說法,對於她和兩個孫子的不幸離世是什麼態度。從新聞關於失聯的報道中,出現在搜救現場的是她的父母,還有她的丈夫。



2、 孃家對她不理解。

她在給她姐姐的遺言中說:“媽媽聽信我公婆的話和別人在外的那些謠言,也不願意相信自己女兒的委屈和苦,我說了也沒人懂,因為都不是當事人,沒人可以站在我的角度可以替我說句公道話”。



在一些地方,還有女兒嫁出去就是夫家人的傳統觀念。一些父母對於女兒在夫家不和感到有失臉面,無論對錯都是先譴責自己的女兒。她怕孃家知道她與公婆吵架鬧得人盡皆知,她怕媽媽生氣。她說:“我現在害怕面對父母”。

她跟她姐妹的溝通也不是很順暢。“我知道你和妹妹自己有家庭工作,很多時候很多事也不是表面所聽所想的那麼簡單,我也沒跟你們提過,怕你們為我操心煩惱,所以我都自己忍在心裡”。

傷鳥歸巢。這種溝通的不順暢,使她沒能很好地打開孃家這個對她來說也許是最重要的傾訴渠道。

3、丈夫對她不夠維護。

“其實每次別人問你話,你老婆是不是真的對你爸媽那樣子的時候,你大可以為我澄清,直接說一切都是你父母在那裡說謊,謊話連篇,直接說我沒做過,這樣我會覺得很欣慰。你父母可以說謊,你如果真的為了我好,你應該維護我”。



她非常不滿她的丈夫在她和公婆之間的立場不夠鮮明,甚至是沒有立場。但她承認夫妻之間的關係很好:“我們夫妻感情也很好,也從沒因和他爸媽的矛盾兩個吵嘴過”。在這一點上,媒體對她丈夫的採訪也得到了一些印證。

在婆媳之間,這個極端的悲劇事件再次表明,作為兒子和丈夫雙重身份的這個男人如何扮演好角色十分重要。“和事佬”也好,“潤滑劑”也罷,每一個男人都必須認真面對這一課題。



縱觀前後,這位女子是孤獨的。

她不僅與公婆關係緊張視同仇人,得不到孃家父母姐妹的理解,對丈夫的立場不滿,她還對周圍其他的人表達了失望:“我不知道那些相信他們說的話的那些人,是不是都是些沒腦子的人,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不是一個銅板就會響的,事情有果必有因”。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她很多時候也是無助的。

縱觀前後,這是一個以死維護名譽的事件,這位女子在赴黃泉路上還不忘回頭囑咐她的丈夫:“我走了後,希望你能維護我的名譽,就算不為了我也為了你兒子。不要在縱容你父母毀我了”。但這又是一個以死報復的事件:“如果不是他們的所作所為所說的謊話連篇太過分了,也許我也不忍心連累到兩個無辜的小孩跟著我一起離開”。

“我愛你,我和孩子們都好愛你”。但是“對不起”,我“帶走了你最愛的兒子們了”。難道這也是對那個對你維護不夠的丈夫的懲罰嗎?如果真的愛意滿滿,又怎麼會如此殘忍!



也許你們婆媳之間有著怎樣的深仇大恨,但是這位母親,你真的有權利裹挾你兩個年幼的孩子的生命,來捍衛你的名譽和尊嚴嗎?!在你一手抱著小的孩子一手牽著大的孩子,走在跳江的路上,這位母親,你的腦海是否還能夠閃過兩個孩子驚恐無助的眼神?有否想過他們在路上會問你:媽媽,你這要帶我們去哪裡呀?!

這終究是個悲劇。我們實在不想指責誰指責什麼,這是是非非,後人可鑑。


巴人日記


都在責怪母親,可是誰又知道這位母親的苦,!如果這位母親的丈夫不那麼懦弱,多一點責任,對自己的妻子多一點信任,如果這個男人對這個母親多點擔當悲劇就不會發生,這位母親是含著冤屈死的,這位母親的公公婆婆還有大姑長年對這位母親打罵!丈夫也不替他說話,這位母親自殺前是被婆婆和大姑姐摁在地上打,還誣陷她跟別人有一腿,被打以後帶著兩個孩子回孃家,回到孃家孃家媽為了面子不把自己女兒趕走,本來孃家是她最後的救命稻草結果被自己的母親拔掉了,之後絕望才帶著孩子自殺的,她說我活著的時候公婆婆對孫子們都不好如果我死了孩子們受委屈,所以選擇帶著孩子一起自殺,當時她也已有

四個多月的身孕,所以不是三條命是四條命,大家都去搜一下她的抖音明子叫淡然微笑,那裡面有好多孩子的視頻,一看你就知道她有多愛孩子了,她的公婆婆和大姑姐常年對她打罵她都沒有在視頻裡有過埋怨,一看就是熱愛生活負責任的好妻子好母親,這次自殺事件不知道真實情況的都在責怪這位母親,有沒有想過這位母親的丈夫才是罪魁禍首,想想這位母親當時是有的多絕望才會做這種別人不敢做的決定,所以我們每個人都不要輕易去評論一個人的對與錯, 她選擇把孩子也一起帶固然對於我們大家的感受來想確實不應該,且心痛,但對與這位母親她是覺得幫他們解脫……




陽光明媚190575358


這女人是故意殺人(有時死者並不為大)

看到那女人帶著兩個兒子投江自殺的報道,我第一反應就是這個女是嚴重的抑鬱症,妄想症。

第一,她在信息,遺言裡寫著對公婆滿滿的怨恨,說明她平時與公婆相處不好。公婆詆譭她,打她罵她,她自己的媽媽也不信任她。似乎全世界的人都對自己不好,自己無辜?有沒有反思自己哪裡做得不對?

第二,一直想表達自己沒幹什壞事,公婆和自己的婆婆都不信任她。到底什麼壞事,自己如果沒幹,而且自己的丈夫也知道自己沒幹壞事,對得起天理良心,那又有什麼想不開的呢?

第三,也就是最不想說的,這個女人是故意殺人!兩個加起來不到十歲的兒子,身為媽媽竟然把他們帶進九龍江溺死。主觀上追求兩個兒子和自己一起死,客觀方面將兩個稚子帶進九龍江溺死。故意殺人的主客觀條件均符合。

這女人的心多麼殘忍:故意殺死親生兩個兒子,還留下短信遺言,抱怨自己最親的丈夫、媽媽對自己不理解,抱怨公婆對自己的傷害,以三條人命為代價,讓自己最親的家人陷於群眾的道德譴責。

對於這樣的故意殺人,儘管自己也投江自盡,這種死者並不為大,不僅不應該予以同情,更應該予以譴責。


猛哥41337355


首先很惋惜,希望在天堂他們可以過的幸福!

看了石春梅留下的遺書,她是很清楚自己內心感受的人!

公婆在村裡造謠,農村裡人文環境有點糟糕,大家無聊,以訛傳訛,父母聽信公婆的話沒有察覺到女兒內心的痛苦,加上他的丈夫沒有鮮明的立場甚至沒有立場,而且多年來在家帶孩子沒有與外界接觸,日積月累情緒挫折,她的社會支持系統奔潰了,覺得好無助,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能改變什麼,只有死!最後才導致這樣子的悲劇!

攜子跳河自殺的用意:一是死了可以解脫了,不用再受公婆的欺負;二是以死亡報復婆家這幾年的侮辱,佔據了道德制高點。

和石春類似處境的女性還有其它的出路,比如:自強自立,要麼讓自己性格剽悍,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公婆敢再造謠,懟回去,對付流氓就得用流氓手段。

要麼就主動出去工作,有獨立的經濟能力跟外界也有所接觸,心態自然就不同了!這時候如果真的再過不下去可以選擇離婚,但是,一定要讓自己和孩子活下來的信念。

希望這類似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kJun



香妃存在嗎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女子的婆婆的汙衊,丈夫的不作為,孃家人的不理解,以及外人的背後議論,導致該女子大量的負面情緒積壓,最後選擇攜子跳河自盡這樣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謠言、誣陷。對一個人的打擊有多大,更何況又無法在自己最親近的人那裡獲得理解和支持,這種情況下做出極端的選擇可能性就會很大。但是該女子選擇攜帶兩個兒子跳河自盡,我覺得著不單單是自我解脫,裡面包含著報復。利用孩子的死報來婆婆的誣陷,報復丈夫的不作為,報復孃家人的不理解。

這種選擇太過殘忍,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你可以怨恨那些對你造成傷害的親人,你也可以選擇跳河來解脫自己,但你不能利用兩個無辜的孩子來報復她們。這裡就不是該女子堅不堅強的問題,而是該女子的心智有沒有問題。

可惜了兩個天真無邪的孩子,更悲慘的是死在自己母親之手。


嘉佑tx


孩子是無辜的,石春梅事件要引以社會重視。很多家庭也是由於公婆惡意中傷導致兒子家庭破裂。


娟29551947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絕對不同情這個女人,因為攜帶孩子輕生者罪上加罪,死後不得見到跟她一起死的孩子,而且她還要永世被囚禁忘川河中,永世不得見到孩子,也永世不得超生。如果她單獨輕生還會得到一絲幽冥界的憐憫,而且死後還會經常陪伴孩子長大,強行帶孩子陪葬者將會受到無休無止的懲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