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教師、特崗教師、代課教師和在編教師的區別

近幾年,由於各地學校普遍出現了教師缺編的現象,各學校師資緊張。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制教師、特崗教師、代課教師大量出現。合同制教師、特崗教師、代課教師和在編教師有哪些區別呢?

1、合同制教師

目前伴隨事業單位改革,很多地方已經逐步取消編制制度,轉為合同管理制。一些地方招聘的教師,一律不入編,採用聘任制的用人形式。

這些教師的工資,參照在編教師發放,也不影響職稱評定,但五險一金按企業保險繳納。目前來看,這一點主要是退休後養老金的領取額度相差較大。

合同制教師穩定性可以,基本不存在被解聘的風險。

2、特崗教師

特崗教師主要針對“兩基”攻堅縣和邊遠貧困地區師資緊缺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旨在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特崗教師與當地在編教師同等待遇,聘期內工資支出將由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保險公積金由當地縣財政負責解決。服務期限一般為三年,三年後留任或者另謀出路都可。

3、代課教師

有的學校,由於教師休產假或其他原因,出現臨時性教師短缺,又無法通過教師招聘的方式統一調配,就只好聘用代課教師。

合同制教師和特崗教師都是通過教育局組織的統一教師招聘考試錄用的,直接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由財政支付。代課教師是由學校自己組織招聘的,工資由學校自己籌集發放。

一般情況下,代課教師的工資要遠低於合同制教師和特崗教師,並且一般不繳納五險一金。在原有教師回來之後,可能會面臨被解聘的危險,非常不穩定。

4、在編教師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

有編制教師的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

有編制的教師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可以調動,退休後享有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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