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華老字號”東阿阿膠來杭州打官司,獲賠200萬!

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的阿膠產品生產企業,經過廣泛、持續的廣告宣傳,同時因其產品質量精良,在消費者中獲得了較高的知名度。“東阿阿膠”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也獲得了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國家質量獎、“中華老字號”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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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阿膠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東阿股份公司)以原告的身份將山東膠城阿膠公司告上法庭,起訴被告不正當競爭行為,餘杭法院知識產權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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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股份公司起訴稱,自2010年起,原告開始使用涉案的包裝、裝潢,就該包裝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和著作權登記。而膠城公司通過天貓“膠城旗艦店”大量銷售的“膠城”阿膠不論從包裝盒的主體顏色還是主要文字在包裝盒上的排列組合,均與原告“東阿阿膠牌”阿膠產品包裝、裝潢相同,容易使購買者誤認為是原告阿膠產品。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為此,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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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阿膠 膠城阿膠

餘杭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原告的產品應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知名商品。其次,原告使用的涉案包裝可以認定原告公司特有,經過長期使用,起到了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於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再次,被告公司使用的包裝、裝潢與原告的包裝、裝潢在消費者容易觀察到的主要顯著視覺特徵上都相同,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應認定為近似包裝、裝潢,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鑑於被告膠城公司與原告同屬於同一地區以生產阿膠為主的企業,其應當知曉原告東阿阿膠產品包裝仍不予合理避讓,主觀過錯明顯,且涉案產品銷量巨大,故法院最終對原告主張的200萬元賠償額予以全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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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語

特有的包裝裝潢是指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徵的商品的包裝、裝潢。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商品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將構成對他人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因此,在產品包裝設計的過程中,抱著僥倖心理,搭知名商品“便車”,披知名商品“外衣”的行為萬萬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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