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用戶50319525895
如果認定工傷,也評定傷殘等,不用請律師也100%是贏的。
若未申請工傷認定,以人身損害賠償去打官司,那就要看證據才知道輸贏。
和諧勞動關係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從法律上講,關鍵要看符合不符合工傷認定標準了,具體情況具體體現才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②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④患職業病;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
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
發生上述情形中,如職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殘或者自殺行為的,則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以上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謝LAWYER
首先弄清楚你爸是給那家公司打工的,找出工地的責任人,或者是你爸老闆的老闆,找出受傷的證據。如果是安全事故,公司沒有對工人進行安全培訓,安全設施不到位,工作出的任何安全方面的事故,公司都是要負責任的,如果對員工不管不問,肯定會承擔受傷員工的各種費用,甚至工資也要照發。打官司那有不贏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