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鄭天為什麼莫名其妙地殺死葛晴?為什麼17年後,鄭天才現原形?

會編程的羊


當年殺死柳莎莎的,竟然不是鄭天。上一次,鄭天看起來是被忽略的嫌疑人,而這一次作案動機拐了好幾個彎,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如果兩次的兇手,都是鄭天,劇情會精彩許多。欒元輝確實適合演壞人。從“我窮我有理”的白光,到“為愛瘋狂”的鄭天,塑造得都挺到位。一直恐懼鄭天那雙眼睛,最後幾集,他逆襲為“主角”,在暖男和變態狂之間切換,在求生欲和控制慾之間糾葛,終於大爆發了。


鄭天之所以會殺死葛晴,這與他自認為的完美謀殺有關。鄭天看到許志逸被放出來之後,再次充滿仇恨,他想報復許志逸。對他直接下手,警察一調查社會關係,很容易查到他。他只能選擇針對許子蒙或葛晴,而葛晴相對來說是個“軟柿子”,並且可以避開警方視線。


於是鄭天和葛晴搭訕,還假裝扮演追求者。當鄭天親眼目睹,葛晴耐心伺候著許家父子,無疑是激起了鄭天心中的怒火。一個站在仇人立場的女人,鄭天自然也會把她劃到仇人的範圍裡。殺死葛晴,栽贓給許子蒙,再除掉許志逸,讓老人家接著喊冤,這是他想要的結果。

鄭天看似莫名其妙地殺死葛晴,其實他已經到了殺人不眨眼的地步,他恨與許案有關的每一個人。這就存在劇情的瑕疵了,為什麼他看見鄒桐上樓找袁母,卻沒對鄒桐下手?女主光環太牽強了。而且他這17年,應該是感謝葛大傑辦錯案的,怎麼突然就要報復葛大傑?回想起來,當初複查許志逸案,公檢法三家,紛紛派人去鄭天家詢問情況,可能刺激到他了。一是拆遷問題,二是大家為許志逸翻案。本來鄭天讓袁立芳做偽證,就是想置他於死地。這事居然有轉機,他逮誰咬誰,也是說得通的。



那為什麼17年後,鄭天才現原形?

這就是他的厲害之處,見過他的人,都是一種“惹不起躲得起”的狀態,辦案人員如此,周圍鄰居也是,明明能察覺出異常,但不敢聲張。鄭天表面看起來是個普通的、痴情的男人,實際上是極端版的護妻狂魔。他一直在折磨袁立芳,從婚前的威脅,到婚後的控制,大家還記得他那副,被佔有慾充斥著的猥瑣嘴臉吧。


袁立芳說她已經放下許志逸了,可是稍微心思沒在鄭天身上,鄭天就變成魔鬼嚇他,然後緊急殺青,乖乖哄她,像個神經病似的,哪個女人受得了。鄭天還老提“破鞋”二字,一邊侮辱袁立芳,一邊強調許志逸坐牢。袁立芳是愛許志逸的,想起自己作偽證害了人家,自己也睡不安穩,加上身邊有個陰森恐怖、人格分裂的男人,袁立芳選擇跳樓解脫。

明明是鄭天逼死了袁立芳,他卻覺得袁立芳是為許志逸而死的,他一直恨許志逸,可當時人家在監獄裡。他把這種負能量,全都強加給了岳母,讓一個孤寡老人,分擔他對袁立芳的感情,讓岳母一直沉浸在痛苦中。鄭天真的很變態,一會兒風平浪靜,一會狂風暴雨,變臉都能把人嚇出病來。不讓岳母跟外人接觸,讓她必須想著女兒。



老太太承受能力是不是太強了,既然覺得不對勁,這麼多年,為什麼沒想過求救?那麼邪性的地方,鄒桐一點也不怕,換鎖就能解決的問題,只有鄒桐才想得到?求別再給女主加戲了,這才是全劇最大的敗筆。


迴歸主題,鄭天這些年,一直在以傷害別人,來宣洩他的仇恨。而17年後許志逸被無罪釋放,鄭天的內心崩潰了,所以這才現出原形。他對法院的審判,嚴重不滿,遷怒於辦案人員。而恰好葛晴又是葛大傑唯一的女兒,讓鄭天找到了報復的起點。加上葛晴痴迷於許子蒙,格外尊重許志逸,這更讓鄭天的仇恨,到了無可排解的程度。

鄭天寧願現原形,也要報仇。他讓停車場某男子,使用電子干擾器,讓許子蒙的車鎖不上,一個月之內,他總能找到謀殺並栽贓的機會。所以,他有好幾次都想對葛晴動手:



第一次是想鑽進葛晴車裡,結果小把戲沒得逞。第二次是,兩口子吵完架,他正好抓住這個節骨眼,結果聽到葛晴讓許志逸來她家,鄭天放棄了。第三次是,他準備晚上行動,葛晴卻去鄒桐家住了。儘管均已失敗告終,可這正好能說明他為什麼會連刺八錐!惱羞成怒,陰暗成性。不過客觀地講,欒元輝演戲挺有吸引力的,人物把握精準,點燃了最後一波追劇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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