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拟招收指挥中心接线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386号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家族遗传病史、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限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学习计算机、网络、通信专业者优先。

4、汉语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好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在南平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386号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楼)设置报名点。2019年4月14日(非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均可)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书(退伍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前往报名点填写《南平高支招聘路面协管员报名表》,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员,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2、笔、面试: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统一组织进行笔、面试,参加笔、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笔、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试。参加笔、面、体能试的人员、时间、地点,由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负责通知。

3、政审、体检:

根据笔、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开具未婚未育证明),可将上述政审材料寄送至南平市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延平区江滨南路386号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

政审通过后,由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负责通知。

4、聘用:拟聘用人员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工资待遇

(1)工资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规范全省高速交警支队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标准按时发放。聘用后,按照规定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

(2)上班期间提供住宿条件和就餐补贴,健身房和活动室等生活设施。

联系单位:南平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联系人:李警官

咨询电话:0599-8877122(指挥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