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牽出案中案

2017年年底,以馬青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以非法斂財為目的,開設賭場,設置圈套誘騙他人參賭,同時為討要賭債採取“軟暴力”手段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2018年10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公安局對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展開了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經過近一個月的偵查,查清了主要犯罪事實,並一舉抓獲所有涉案人員。今年4月9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以馬青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並當庭宣判。


賭博牽出案中案

詐騙背後另有隱情

2018年3月27日,許強急急忙忙來到德令哈市公安局報案:“我的錢被騙了。”原來,1月14日,許強花費7萬元從王德手中購買了一輛豪沃翻斗車,兩人當時還簽訂了車輛成交協議書,可是許強將車開回家僅4天后,王德的哥哥王軍突然來到他家,稱這輛車根本不屬於弟弟所有,王德無權變賣該車,於是將車開走。隨後,許強想找王德要回自己的7萬元,卻已聯繫不上王德,許強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立即前來報案。辦案民警瞭解了基本案情後,立案調查。

8月17日,民警在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王德抓獲歸案。隨著訊問的深入,民警發現,王德詐騙的背後還隱藏著一個更大的秘密。原來,王德變賣哥哥的車是為了償還欠下的賭債。2017年年底,王德在一次賭博中欠下了1.5萬元的賭債,因無力償還,曾經還被他人非法拘禁在某賓館長達4天。走投無路的王德想到了偷偷變賣哥哥的翻斗車,以此來還賭債,就這樣王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調查中,民警發現,王德參與的賭博很有可能是一個專業的賭博場所,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一個以開設賭場非法盈利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非法拘禁逼還賭債

掌握線索後,德令哈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該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的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全面調查取證。通過偵查,以馬青為首要分子,以唐文、楊輝、董存、馬偉等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顯現出來,該犯罪團伙在2017年年底就開始設立賭場非法盈利。

2017年12月29日,馬青及同夥在德令哈市某酒店客房內組織賭局,他打電話叫來王德等十餘人,使用賓館內的麻將機,以麻將牌推“二八槓”的方式賭博,並抽頭漁利1萬餘元。2018年1月17日,馬青又以同樣的方式組織賭局,並獲利5千餘元。此後,組織賭局成了馬青等人的賺錢方式,為了賺取更多的錢,每場賭局中馬青等人會佩戴事先準備的監控器、耳機、對講機等賭博作弊設備設置圈套,然後誘騙參賭人員使用特製麻將牌參與賭博。賭場中該犯罪團伙每個成員分工明確,放風、服務,“拔盅盅”抽頭、記賬“放水”,賭局結束後每人根據不同分工獲得相應的“報酬”。

對於欠下賭債的人,馬青安排楊輝等人利用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跟蹤威脅等手段逼他們就範,除了被非法囚禁的王德,張生也是其中一人。在一次賭博中,張生欠了4000元賭債,馬青打聽到張生的車每天停放在德令哈市老火車站廣場。為討要賭債,2018年5月19日,馬青指示馬偉徹夜守著張生的車,第二天早上,張生準備開車時,被馬偉堵住,馬偉見張生拿不出錢便用鋼管毆打,並威脅張生將車抵押給馬青,為了要回自己的車,張生前後5次共向馬青支付了5700元。


證據確鑿認罪服法

德令哈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對馬青等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家庭住址、經常出入場所等地逐一分析並嚴密監控,但馬青等人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經常變換活動地點,給偵查破案帶來一定難度。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取證,終於,2018年9月6日,德令哈市公安局專案組民警一舉抓獲了正在網吧上網的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訊問中,馬青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由於案件發生時間長,開涉賭場次數多,馬青在供述犯罪事實時總是避重就輕,拒不供述其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或是對當時的開設賭場時間、場次、賭場人員、獲利情況等閃爍其詞。為了儘快讓馬青等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專案組成員立即調整訊問計劃,先從其手下人員及參與賭博人員取證,經過連續加班加點工作,結合馬青的性格特點、在犯罪團伙中的角色以及犯罪過程,詳細制訂訊問方案,最終在確鑿的證據下,馬青等犯罪嫌疑人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今年4月9日,經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庭宣判以馬青為首的5名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萬元至1萬元不等。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案件點評

遠離賭博

■ 朵兒

本案中,王德為了償還賭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馬青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開設賭場更是嚴重危害社會,最終他們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

俗話說“十賭九病,久賭成疾”。賭博造成的惡果往往觸目驚心,它造成了家庭的支離破碎,不少人因賭博輸了錢,走上盜竊、搶劫甚至謀財害命的犯罪道路。同時,現在很多賭博都是“局”,不法分子利用的就是人們的貪念和投機心理。通過開設賭場獲利更是違法行為,自古以來,賭徒多頑劣,那些凡昧著良心引人賭錢開賭場的人,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通過本案告誡我們,每個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嚴守底線,不越雷池半步,對家人負責,對自己負責,好好工作,腳踏實地才是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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