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新項目期間費用核算綜述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劃分成本與費用的界限,正確劃分本期成本、費用與以後各期成本、費用的界限,從而達到正確計算各種開發產品的成本與本期費用的目的。

一、費用的特點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費用主要有以下特徵:

費用通常是為取得某項營業收入而發生的耗費,這些耗費可以表現為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

費用是對耗費所作的計量,這種耗費並不一定表現為當期直接發生的支出,有些耗費是通過系統、合理的分配形成的,如固定資產折舊等。

二、費用確認的原則

企業在對費用進行核算之前,首先應進行費用的確認。由於發生費用的目的是取得收入,因此,費用的確認應與收入的確認相聯繫。所以,確認費用應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對應屬於本期的各項費用,不論其是否實際支付款項,均應確認為本期的費用;對不屬於本期的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本期付出,也不應確認為本期的費用。

三、費用確認的方法

1.按照因果關係確認費用

是指根據費用與收入之間的因果關係確認費用。如果某項已耗用的資產與本期所獲得的收入有直接聯繫,則該項已耗用的資產應當在確認收入的當期確認為費用。即凡是與當期實現的收入有直接聯繫的耗費,都應確認為當期的費用。反之,與當期實現的收入無關的耗費,不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以商品房銷售成本為例,只有本期售出的商品房,其成本才能轉化為營業成本,才能確認為賺取本期營業收入的費用,而那些本期完工卻並未銷售出去的商品房,其成本不能確認為與本期營業收入配比的費用。

2.按照系統合理的分配方法確認費用

儘管按照因果關係確認費用被認為是確認費用的最理想方法,但有些費用與收入之間的因果關係有時難以劃分清楚。因此,按照配比原則的要求,一般採取系統合理的方法,將取得資產的成本在受益期間分攤計入各期的費用,從不同期間實現的營業收入中獲得補償。例如,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能夠在較長的會計期間內使用,有助於企業各期營業收入的實現,但與營業收入沒有可以直接認定的因果關係,並且企業取得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所發生的支出一般較大,如果在發生時就將其確認為費用,既影響資產的正確計量,也會導致各期收益的不可比,即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只能通過採取系統合理的折舊方法和攤銷方法,確認其應歸屬各期的折舊費用和攤銷費用。

3.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

是指與營業收入沒有直接聯繫,且只能為一個會計期間帶來效益或受益期間難以合理估計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直接確認為當期的費用。例如,企業的一些行政費用與營業收入沒有直接聯繫,而且只涉及本會計期間,因而在發生時就應確認為當期的費用,如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此外,對於一些受益期較長但數額較小的支出,也可以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

上述三種費用確認方法之間具有一定的層次關係:如果費用與收入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應按因果關係確認費用;如果費用與收入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需要採用系統、合理的分配方法來確認費用;如果費用與收入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又無法採用某種合理的分配方法確認,應當在發生時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

四、費用的核算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印花稅等相關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諮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壞賬損失、公司經費、聘請中介機構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開發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會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其中:

公司經費包括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勞動保險費指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等有關離退休人員的費用支出,還核算生活補貼、醫療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基金)、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卹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辦法的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統籌退休基金。

董事會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其職能而發生的費用,如差旅費、會議費等。

(二)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由企業負擔的包裝費、運輸費、廣告費、裝卸費、保險費、委託代銷手續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等。

(三)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淨損失(減匯兌收益),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如債券印刷費、國外借款擔保費等。

但是,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計入開辦費;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清算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計入清算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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