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扫黑除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盐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件,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2人,其中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以问题为导向,拓宽线索渠道。以扶贫领域整治为突破口,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宽线索来源,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乡村、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着力发现“村霸”“寨霸”等涉黑涉恶和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线索,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线索收集研判和及时处理。

建立台账清单,规范线索处置。全面清查2018年以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扫黑办转办、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再排查,同时规范建立台账清单,切实做到数字准、底数清、情况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干部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资产、向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伸黑手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查实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压实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