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村霸支書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

全媒體記者 陳磊

懲治村霸支書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

身為村黨支部書記,卻長期把持村務,非法操縱村委會選舉,進而蛻變成“村霸”。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發佈一則消息,遼寧省昌圖縣金家鎮西五家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姚勇因“村霸”問題被通報。

這並非孤例。《法制日報》記者逐條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信息發現,自2017年1月以來,要聞欄目總計發佈22起“村霸”支書典型案例消息。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個別村支書橫行鄉里,侵害老百姓的直接權益,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基層治理秩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案例,體現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堅決懲治“村霸”的堅定決心。

公佈多起典型案例

彰顯從嚴治黨決心

5月2日早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發佈消息稱,遼寧通報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例,姚勇“村霸”問題正是其中一起。

2016年4月,姚勇借村委會換屆之機,採取將自定候選人在選票上提前填好、威脅多數群眾不準參加競選、強迫少數群眾競選湊數走過場等手段,非法操縱村委會選舉,幫助其兒子及其身邊人當選村委會成員。

此外,姚勇還長期把持村務,採取毆打、謾罵等暴力手段強行阻止外來耕地機械入村作業,強逼村民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接受其提供的耕地“服務”,非法獲利28萬餘元。

根據通報,姚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發佈的通報消息中,有的村支書還組成涉黑團伙,例如廣東省化州市東山街道上街社區原黨支部書記蔡德志。

2011年以來,蔡德志利用職務便利及家族影響力,在當地逐漸形成以其為中心、部分家族成員和村委會成員參與的涉黑團伙。

這個涉黑團伙通過打壓、恐嚇、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欺行霸市、打人佔地,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通報稱,蔡德志為攫取非法利益,指使上街社區東岸村村民經濟合作社原社長蔡某等人多次組織實施敲詐勒索,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對在東岸村建房的外籍群眾索要錢財共計22萬餘元。

2018年4月,蔡德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年12月,蔡德志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8個月。

《法制日報》記者統計發現,自2017年1月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總計發佈22起“村霸”支書案例消息。

北京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個別村支書蛻變為“村霸”,橫行鄉里,侵害老百姓的直接權益,讓老百姓不能享受到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更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基層治理秩序。

莊德水認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這些案例,折射出中央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堅決懲治“村霸”、解決老百姓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堅定決心。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打擊“村霸”是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具體舉措,對於提升基層群眾對反腐敗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有重要作用。

村霸支書橫行鄉里

已成基層反腐重點

2017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召開,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會上指出,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省級黨委和紀委要督促市縣鄉黨委、紀委及有關部門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

王岐山指出,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決不允許其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侵蝕基層政權。

當年7月,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部署要求,吉林省長春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查“村霸”和村幹部違紀問題,還通報了7起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農安縣燒鍋鎮革新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元喜,橫行鄉里,欺壓百姓,指使及夥同他人毆打多名村民;空港經濟開發區楊家崗村黨支部原書記李井貴,獨斷專行、以權謀私,在未召開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擅自佔用集體預留宅基地、村路、壕溝建設養殖場等。

2018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洛寧縣興華鎮董寺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狄治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居首。

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勢力,暴力破壞選舉,違規發展黨員,長期把持操控村級政權;隨意毆打辱罵村民,敲詐村民財物;利用手中權力包攬村裡大小工程;長期霸佔村小學操場,導致學生多年無法上體育課;坐地起利,隨意設卡強行收取過往車輛“補償款”;以停電相要挾,強行向施工方供應劣質砂石,從中謀利;以債務糾紛為名,強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車輛,法院判決後仍拒不歸還。

此外,狄治民多次威脅圍攻鄉政府、煙站工作人員,破壞菸葉收購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脅,強迫貧困戶為其勞動,動輒拳腳相加;到貧困戶家裡“理直氣壯”地拿走上級送的慰問品;弄權使絆,村民到村委蓋章辦事被迫向其送煙送錢等。

狄治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案涉及的56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等處理。

中國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師潘春玲博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通過不同時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要聞欄目所發佈的內容主題,可以判斷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密切關注的動向。

潘春玲研究發現,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調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其中,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向農村基層延伸、提高人民群眾反腐敗獲得感的重要舉措。

潘春玲認為,對“村霸”支書典型案例的通報,一方面可以體現中央在農村基層反腐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這一時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

攫取權力破壞選舉

肆意侵害群眾利益

在《法制日報》記者收集到的這22起案例中,“村霸”支書多是形成涉黑惡團伙,靠著暴力、脅迫等手段橫行鄉里,侵害群眾利益。

四川省洪雅縣花溪鎮黃龍村黨支部原書記任先利就是其中一起案例。

自2001年以來,任先利先後擔任花溪鎮黃龍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等職務,任先利之子任某宇依託父親的影響力,在當地組織參與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強行介入烏木交易等違法活動,逐漸形成以任先利、任某宇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2018年8月,任先利被免去花溪鎮黃龍村黨支部書記職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另一起案例中,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東區街劉村社區黨委原書記劉永添,為獲取非法利益,夥同他人成立公司,逐步形成以劉永添為組織、領導者的涉黑團伙。

近10年間,這個團伙通過暴力實施打砸、阻攔施工車輛、聚眾造勢等違法活動或不正當手段,強攬、搶佔劉村轄區內的工程,並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大量刑事案件,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生活秩序。

2018年2月,劉永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年8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村霸”支書的暴力行為往往導致他人傷亡。例如,廣東省惠來縣岐石鎮覽表村黨總支原書記吳友平,曾夥同他人尋釁滋事、故意傷人,造成多人受傷;攜帶獵槍等作案工具聚眾鬥毆,造成一人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村霸”支書對基層選舉造成嚴重破壞。

例如,除了姚勇、狄治民之外,貴州省納雍縣厙東關鄉大坡村黨支部原書記龍德江,在卸任後以切斷村民飲用水要挾村民,使其兒子龍文懂當選大坡村村主任、村支部書記。

潘春玲發現,從通報的典型案例來看,村支書橫行鄉里的具體表現各異,但是也可以看到其中的一般性規律:第一,破壞選舉是村支書橫行鄉里的一個典型表現;第二,在農村基層,一些村支書往往與當地的黑惡勢力密切聯繫,甚至自己本身就是“村霸”。

在莊德水看來,分析這些“村霸”支書的行為可以看出,在個別村莊裡,“村霸”支書利用手中的權力資源,通過暴力脅迫等違法方式,已經形成了一個封閉的“自由王國”,肆意侵害群眾利益。

“為什麼出現這種現象?根源是基層治理的失靈,導致基層治理秩序遭到了破壞。”莊德水說,在個別地方,基層黨組織沒有嚴格執行黨內法規、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管黨,沒有對村支書的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對“村霸”橫行鄉里問題聽之任之。

潘春玲認為,個別村支書橫行鄉里,甚至形成“村霸”,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村幹部選拔機制程序不夠完善,村幹部的晉升渠道比較少,對村幹部選拔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二是在農村地區,上級部門對村幹部的監督往往缺位;三是一些村民缺乏民主監督意識,不敢也不會監督村支書的權力運行,使一些村支書能夠為所欲為,不受約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