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雷州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李某、李某沉等人以“祖公地”為由霸佔多人宅基地的涉惡犯罪案件。
近兩年,雷州市農村地區多次出現以“祖公地”為由強佔他人宅基地甚至集體土地,暴力阻止他人合法建房的現象,已成為老百姓身邊的“小黑小惡”突出問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雷州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指示批示精神,既集中力量掃掉“大黑大惡”,也頻出重拳清除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小黑小惡”,堅決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被告人李某、李某沉隨意踐踏國家法律法規,持勢強佔多人宅基地,暴力阻攔他人合法建房,嚴重影響了國土資源管理秩序和破壞了社會和諧穩定。李某、李某沉等人涉惡問題也被作為央督線索移交雷州市核查辦理。雷州市委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各職能部門務必組織力量儘快核查辦結該央督線索,堅決打擊整治老百姓身邊的“小黑小惡”,還人民群眾一個和諧穩定的生活環境。雷州市掃黑除惡辦多次牽頭組織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法院等部門人員召開協商會議,對該央督線索進行精準研判,儘快達成統一意見,確保案件實現快偵快訴快判。
打擊村霸
經審理查明,多名被害人均通過合法程序購買宅基地,並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被告人李某、李某沉等人多次暴力阻攔、恐嚇,導致被害人無法如期建房子。被告人李某、李某沉強行佔用被害人的宅基地用於私自搭建鐵皮屋經營加工稻穀的生意、開設環保磚廠進行經營及建成圍牆當作院子使用。被告人李某、李某沉無視國家法律,持勢強行佔用他人宅基地,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掃黑除惡
11月6日,雷州市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李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被告人李某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判決此案有力震懾了地方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推動了央督線索“清零”進度,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全面推進平安雷州和法治雷州作出積極的貢獻。
來源:雷州政法(leizhouzf)雷州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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