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两人入围丨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公示

昨日,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名单公示,共有50名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和10名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建议人选,公示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5日。泸州的余芬、龚志敏入围。

泸州两人入围丨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公示

■生前系泸州市古蔺县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的余芬,入选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建议候选人;

■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龚志敏入选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建议候选人和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四川候选人。

关于这两位楷模的优秀事迹

你都了解过吗?

1

余芬:为扶贫事业奉献宝贵生命

2017年12月24日,余芬在为贫困户送电视机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牺牲,年仅45岁。20多年的时间里,余芬先后联系过11个贫困村82户贫困户,力所能及地帮扶过300多位贫困村民,直接资助26名贫困学生学习成才改变命运。

泸州两人入围丨第六届四川省道德模范、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四川候选人公示

在长期的扶贫实践中,她始终对贫困户感同身受地真切关爱,总结出了“五件宝”“五字诀”“五个会”的扶贫工作经验。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好人、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泸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

2

龚志敏:与邪恶奋力搏斗的英雄

2011年初,在诱捕持有雷管的犯罪分子过程中,龚志敏只身一人前往,诱捕意图被犯罪分子察觉后,手无寸铁的龚志敏从背后擒住其脖子,使犯罪分子无法逃脱。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抽出匕首,对着龚志敏肩部、腰部猛刺数刀。

龚志敏因失血过多,倒在了血泊中,但他的行为为派出所干警成功抓捕犯罪分子赢得了时间。龚志敏因此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叙永县见义勇为公民等荣誉。

泸州日报记者:朱虹

微信号:“泸州日报”、“lzrbwx”

微博: @泸州日报

新闻热线3101142 服务热线 310083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