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换日”的私改?!还是被鄂尔多斯交警查获了!

2019年4月30日下午15时许,东胜公安交管大队环城公路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北绕城公路10里路段时,发现同方向行驶的四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方未喷涂放大号,随即组织对其分别进行拦截检查。

交警:你好同志,请出示你们的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员、随车车主:警察同志,证件齐全、守法驾车,例行检查吗?

交警:是的,我们对你们正常例行检查。

在民警分别接过驾驶员们递来的驾驶证、行驶证仔细核对信息以及比照行驶证照片中,驾驶员们所出示的挂车行驶证与现场实际查获挂车严重不符,且通过网上查询实际使用的挂车号牌也不相符。

号牌实际车型是这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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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换日”的私改?!还是被鄂尔多斯交警查获了!


查获悬挂号牌车型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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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换日”的私改?!还是被鄂尔多斯交警查获了!


随后民警将四位驾驶员及车主口头传唤至东胜公安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该车主原实际运营的是四辆重型半挂拖板车,近期一直闲置,不甘心的车主通过多次打听和朋友介绍,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做盘煤生意挺挣钱的,受利益的诱惑随即购置了4辆重型半挂牵引刻不容缓的上了路,因担心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交警查获,就将原板车号牌悬挂新车,心想自己行的端、走得正交警不会发现什么端倪的,没想到刚进东胜城就被交警查获了。

目前,驾驶员徐某、张某、刘某、宋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分别给予徐某、张某、刘某、宋某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给予降级的处罚。

“偷天换日”的私改?!还是被鄂尔多斯交警查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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