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鬍子不好說


在農村,把戶口遷到城鎮,然而在農村的老房子一直在荒著的現象特別多,在我村裡,我大伯就是其中一個了,在二十多年前,我大伯就把農村戶口遷出去了,那時城鎮戶口可是很吃香的,當時認為遷出去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就在前兩年,我大伯在農村的老房子由於很多年沒人打理過,常年被風雨的洗禮,房子有部分已經發生倒塌了,我大伯當時聽別人的勸說,想回來把老房子推到然後重建新的房子,可以被村委告知不能推到重建,因為我大伯戶口已不在農村了,不屬於本村人了,沒有享受本村宅基地的權利。


從我大伯的事情來看,題主問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一、由於你戶口已遷出農村了,不能繼續享受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是你農村的那間房子仍然還是屬於你的,村委暫時沒有權利收回你的房子,假如你的房子倒塌了,村委就會收回你房子底下的宅基地,你也就不能回去蓋房子了。

二、那麼接下來你只好想辦法讓你農村的那間房子可以保存得更長時間了。只要一日房子不倒,房產還是屬於你的。房子要經常住人才能保存更久,如果自己沒空回去打理的,可以交給同村的幫忙打理或者選擇租出去也行。



現在農村環境越來越好,山清水秀的,適合回來養老,把你農村的房子好好的保留,說不定以後回來養老呢。


三農天地


一家人戶口都不在村裡,但在村裡有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為好多農村人在農村蓋了房子後又去城市發展,最後舉家遷入城市,還有些農村青年通過升學、招工、參軍、就業等離開農村,在城市結婚生子,但在農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我個人就是這樣的,考學離開農村,但父母給我留下一棟民房,現在還好好的放在那裡。有房子就有房子唄,那是我們的財產,怎麼還問怎麼辦呢?難道,誰還能剝奪了我們的?

不過,房子這事兒,雖然說不能放臭了,但可真是能放壞了!放在不壞,好好的站在那裡,就是我們的。但是房子如果壞了,倒了塌了,那些磚頭瓦塊的是咱們的,要了也沒用,但房子下的宅基地就不是咱們的了,村裡給收回了,咱想重建那真是沒門兒,因為咱的戶口不在村裡,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其實有人問,老家的房子怎麼辦呢,那也是有道理的。不能就那麼幹放著,要知道,房子用來住人的,是要有煙火氣的,要有人經管的,沒人經管的房子,往往幾年就不成樣子了,十幾年二十幾年就成危房了!要知道,對於我們戶口不在村裡的人,那房子連翻建的權力都沒有,更不用說重建了。我們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擁有,是完全寄附在那房子上的,房子不在了,我們就徹底被農村攆出來了!

所以,我們打算把根留住,打算老了再回農村養老,或者按時回農村探親訪友祭祖掃墓,我們在農村的房子就要留住。那麼怎麼才能讓農村的房子存在得更久呢?這就只有靠我們自己多用心了。比方說,我在農村的房子,已經有快30年沒人住了,但房子完好如初。那是怎麼回事呢?是因為我家裡有個哥哥,這房子我就讓哥免費使用,代為經管著,發現房子哪裡有毛病,及時給我修繕一下。我哥在我的房子裡從事石碑雕刻多少年,他不用租別人的房子,我的房子也有人經管,所有房子才會完好如初。所以,老家裡有親戚朋友的人,不妨借鑑一下我的經驗,別把大門一鎖了事,你這一鎖,就只能任由房子敗壞下去了!

農村是生我們養我們的地方,我們要經常回去走走,看看我們的老房子,就像年輕時回家看看父母一樣。父母病了,我們會及時探望,送院就醫。房子老了,我們也要多家照看,及時維修維護,讓這念想,儘量長時間地持續下去。最重要的一點,我要提醒朋友們,農村的老房子,千萬不要賣掉!老祖宅,永遠是我們的根,沒了根,我們就是浮萍,只能飄著了!


齊東晏子


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農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問得好像是針對我一樣的,我家在農村裡就有一所房子,而且長年累月的空著沒人住。一開始那幾年,鄰居到屋裡堆包穀,堆糧食, 但後來由於人不居住,老鼠太多,也就沒人堆放了。

還有一段時間,修公路的外地人沒有住處,也是免費讓他們居住。慢慢的時間一長,又沒有人居住,又沒有人管理,就變成了危房。

房子在,人雖然不居住,地基暫且還是自家的,要是以後房子倒了,村裡就有把地基收回的權利,因為你本人的戶口已經不在村裡了,你已經不屬於這個村裡的人,還想在這裡建房,門都沒有。

如果你家其中有一人的戶口還在村裡,想拆了重蓋,那這個房子的地基依然可以使用,只是在蓋之前,要辦理一些相關的手續。

農村蓋房要通過申請,然後審批, 確認下來能蓋多大的面積,才能動工。住宅的主人屬於本地戶口的,都有住房使用權,繼承權和轉賣權。

如果戶主一家的戶口都不在農村了,房子可以合法租賃和轉賣,我們這裡一直都是這樣。

要是你以後老了要落葉歸根,到農村居住的話,趁早把沒有倒的房子修繕一下,要是倒了的話,那你的財產就只有一堆廢墟了。

譬如我家,要不是房子成了危房,怕倒掉時打到路人,也不會拆掉,清明節回去時,院子裡全是野草,屋內的漏雨的地方大部分都倒塌了。

前幾天,父親出錢請人拆了,看著父親發來的視頻,一片瓦礫殘土,從此以後,這裡就不屬於我了,我只能看看以前拍的照片以此來懷念我的家,唉!


泥糖小丫


農村這種情況多了去,不說是村裡有房子,後期一家人把戶口帶出去了,就連村裡沒有房子,戶口一直在外面的村民,他們還有很多人回農村買房子吶。


現在人好像更喜歡落葉歸根了,那些年歲大的,在外面居住多年,戶口在外面從村子裡走出去的村民,他們現在有好幾個回村買房子了。

我青島有個大伯父,他是年輕時參軍走出了大山,然後分配到青島工作,在青島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村裡曾經的老房子,伯父把它賣給了別人,那時候伯父伯母打算一輩子不回農村了,畢竟青島那麼美,又那麼繁華。

然而前幾年年歲已老的伯父回老家探親時,他去山裡祖墳祭拜,發現祖墳依山傍水,環境特別好,於是動了將來老了以後能夠葬在祖墳地裡,落葉歸根的思想在伯父年歲已老時迸發了。

後來伯父請老家的親戚幫忙買了一棟房屋,第二年讓小編的父親給看著修整,除了沒有宅基地使用權權,別的都有,村委對房屋改建也沒有特意指出不可以,或者違章等各種說法。

房子修建好了到現在大概有四五年了,伯父如今也七十多了,他們夫妻回來居住加起來的日子大概有一個月,花銷十幾萬,裝修好幾萬,一棟農民房屋伯父大概用了有接近二十萬塊錢,卻回來住了沒多少日子。



其實伯父的意思就是老家有自己的家,回來以後再也不用被親戚們當客人,讓自己再也沒有那種漂泊在外的感覺,最重要的一點是,伯父去世後可以迴歸故土,讓孩子們回來有個住處,讓兒子和孫子記住這裡是老家。

其實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差了若干若干年以後,後人不再願意修整老家的房屋,它殘破之後會被村委收回宅基地,只不過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其中有可能還會被轉手賣掉,到時候宅基地使用權和自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農村房子如果維修妥當了,看到小毛病及時修整,房子應該在很多年以後也依舊存在著,大家不用糾結宅基地使用權了,城市裡的樓房不也一樣嘛。

所以想對題主說:農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說明你還有村子,還是這個村裡的人,雖然戶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這個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別倒塌了,它永遠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會被收回去。


悠然見東山


農村有很多老房子都沒人住了,如果戶口不在村裡了回村裡是不可能了,要賣的話只能賣給同村的,就是宅基地一起賣,現在都在城市買房了,老房子都是老人住,住著養老還是可以的,房子沒人住了,沒人管理的話很快就費了。我家2008年修的樓房現空著了沒人住,都四個年沒回家過年了,如果有人租的話還可以增加家用補貼,有人打掃管理房子也好些,父母的心血,一磚一瓦都有父母的血汗,落葉歸根,故土情,親情,各種的不捨,留著是回憶,是念想!


那間老屋


一家人戶口早已不在村裡,但是在農村還有自己的房屋,那就要恭喜你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全家的戶口早已遷出農村,也就已經不是村集體組織成員了,像是這種情況,有些農村老家沒有房屋的人,到了年老的時候,想回農村老家居住都是一種奢望。因為現行政策不允許非村集體組織成員到本村買房,所以你在農村老家有房子,那可要好好維護修繕,不要讓房屋倒塌,因為一旦倒塌,村集體就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

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所以農村的房屋所有權是房主個人的。雖然說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只有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作為曾經村集體組織成員的一份子,在依法申請宅基地蓋房後,戶口才遷出村莊,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當然還是在房主手中。只是這使用權並不是無限期的,到房屋損壞倒塌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

所以,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還在村裡有房屋的,要想繼續擁有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或者想使自己的使用權長久一些,就要做好房屋的修繕工作。因為戶口離開農村,農村的房屋就不再允許翻建,只能修繕。所以搞好房屋的看護與修繕,是房屋主人必要的工作。

大家都知道,房屋有人居住和無人居住差別很大,有人居住的房屋使用的年限長。就像農村老人所說的,房屋沒人居住就沒有“人氣”,衰敗的就快。所以,如果農村老家的房屋閒置著,倒不如讓村裡的街坊鄰居借住,這樣房屋有人氣,就不容易衰敗。或者找親近之人代為看管,一旦遇到有破損之處,也好及時發現,進行修繕。

再就是要看你今後的打算了,如果你以後打算上了年紀以後回農村老家居住,那你就得維護好你的老宅。如果你不打算回農村老家居住,還不如趁早將農村的房屋賣掉,這樣也省的自己總是牽腸掛肚。

綜上所述,戶口不在農村的,在農村老家還有房屋的,村裡的房子怎麼辦,主要是看個人的情況,才能覺得房屋的去留。各自情況各自選擇,這一點我們只能給予一些參考意見,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取決於你自己。希望以上建議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不足之處還請路過的朋友留言補充。


建行漸遠


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村宅基地有房子的,如果戶口遷出了,其房子的所有權仍然歸其所有,村集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佔掠奪,強制要求退出。

但是唯一的一點就是戶口,如果不在農村地區,不能對房子進行推倒重建,改建擴建。可以對房子進行適當的修繕,這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如果改擴建或者推倒重建的話,那就涉及到要重新向村集體和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證。

但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歸本村集體成員所有,而且必須符合相應的申請條件才會被批准。說一家人戶口都遷出來以後就不再屬於本集體成員了,就無法再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證。

家裡的房子目前仍然歸其所有,但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或者不再適合居住的時候,村集體有權將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當然在此之前可以對自己的房屋進行出售或轉讓,轉讓的對象只能是本村集體內部成員,且必須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以上就是戶口遷出以後,對農村房屋處理的相關規定和辦法。這是我的個人理解,如有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如果你喜歡我答案的話,歡迎點贊關注。



止茶


前些年很多人都渴望有城鎮戶口,大家通過讀書、參軍、工作等等各種途徑將戶口遷出,造成很多村子都成了空心村,空房子很多,實際上還在村裡居住的大都是老人了,很多人就有了疑問,一家人的戶口如果都不在村裡,那麼村裡的房子該怎麼處置呢?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如果是城中村,位置比較好的話,那完全可以租出去,而且每年都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像我們村雖然也都是平房,但是離城區很近,而且周圍有學校、市場、公交站等等,什麼都比較方便,房子特別好租,單單兩間正屋一年租個七八千不成問題,雖說人在城裡,還可以收著農村平房的房租也是不錯的。

一般把農房房租出去的都是樓房跟平房在一個城市,或者離得很近的,如果全家早已遷出農村,而且都離農村老家較遠,為了簡單方便,很多人就乾脆將農村的房子賣給別人,如果說打定主意不回農村老家了,那賣掉倒也無妨,否則平房閒置的時間久了就容易損壞,還不如賣了方便他人,自己也能獲得些收入。


當然也存在一種情況,就是不差錢兒,既不想租也不想賣,戶口都遷走了,只剩下房子留在村裡,這也不要緊,只要不賣不過戶,房子永遠都是你的,一旦運氣好,遇到農村整體規劃拆遷,那就可以獲得拆遷補償了,補償標準跟其他村民是一樣的,並不會因為戶口已經遷出農村而影響獲得賠償款。

不過都說鄉音難改,鄉愁縈繞心頭,很多離開農村的遊子,不管過去了多少年,還是惦念著老家的生活,有房就有家,房子都沒有還去哪裡找家呢?如果在農村還能有處農房,那就是根,是永遠的棲息之地,留著老了以後回到村裡繼續住也是不錯的,農村平房跟樓房不同,就是讓人感覺踏實溫暖。不知大家是否也有這種感覺呢?


小十六123


這個問題很簡單,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房子誰也不能給你搬走,只要不是違建,你就永遠合理擁有這所房子的居住權,但是,你得保證房子完好在那,如果破損了就不一定了。

第一,只要你的房子不是違章建築,那你就會一直擁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現在農村出臺“一戶一宅”政策,但也並不是說多餘的房子就強行收回。就是戶口在農村的,有時候一戶多宅也是合法存在的,現在我們農村實行的是“地隨房走”,也就是說只要房屋的使用權歸你,那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歸你,這一規定同樣適用於戶口不在農村的,你的戶口雖然不在農村了,但是你的房子是合法的,所有證件都齊全,只要不是違章違法建築也不是危房,哪這所房子你永遠擁有居住使用權,村委會也不會因為你的戶口不在農村了,就強行的給你把房子收回去。



第二,戶口不在農村了,如果你的房屋倒塌了,村委會就會依法收回宅基地。在擁有房屋方面,戶口在農村和不在農村的區別就是,戶口不在農村的如果房子年數多,有損壞了不能往人了,農村戶口的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面對房子進行翻建、改造,而戶口不在農村的,你只能維修、維護,但是不可以重新翻建,如果房子倒塌了,那你的房屋使用權就會被村委會收回,你農村的房子那就沒有了,什麼樣情況視為倒塌呢?就是你的房子上蓋沒有了,因此一定要注意讓你的房子上蓋一直保持在那,你的房子永遠就是你不會被收回。



第三,在我國的農村有許多的房屋主人,因為考學或者各種歷史原因,或者是父母去世,他們的戶口都不在農村了,但是農村都溜有了房子,這樣的房子最好要經常有人居住或者是不斷的檢查維修,像房子一直保持完好。老家的房子對於每一個在外打拼的人來說,那是一種精神的寄託,老家有房子就感覺自己在外漂著也是有根的,如果有一天自己在外飄不動了,背起行囊回家養老那也是不錯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管理不善倒塌了,被村委會收回了,有一天你揹著色包回到村裡,沒有了自己的家,那時候心情會很悲涼的。因此如果你的房子長久不能居住的話,可以叫自己的親戚淺朋友居住,有人居住的房子它是不容易壞的,有人居住萬一哪裡有小的需要維修的,可以及時的維修,什麼時候你想家了就回來看看,心裡會很有底氣的。



總之,梅花上歲數了,可能是老人老觀點,覺得農村的房子不管你有戶口沒有戶口,只要你擁有房子,就一定不要賣掉,一定要及時的維修,讓你的房子永遠存在,你的家就永遠存在。


山村梅花


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很常見,現在很多農村人在城市打拼賺錢,經過努力實現在城市裡買房落戶,甚至舉家戶口遷入城市。那麼,想必很多人都會擔心,以前在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子該怎麼辦好呢?而這一點國家早已給出答案。


1、暫時享有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

相信大家都知道,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所有,不歸個人。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如果戶口遷出農村,個人就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會收歸集體所有。不過,由於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私人財產,即使戶口不在農村,個人也依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權。

另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題主一家還是間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不允許重建房屋,直至房屋倒塌或消失,則要退出宅基地。

2、房屋閒置太久及“多地多宅”,將得不到承認

也有一種例外情況,題主無法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閒置兩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將會被集體收回。如果題主一家的房子閒置超過兩年,那麼宅基地要被村裡收回來,連房子及宅基地的暫時使用權也無法擁有。

如果題主家在農村好幾處房子和宅基地,那也不能全部擁有。目前,我國農村的宅基地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還對使用面積作出嚴格要求。儘管過去很多農村家庭都違規使用,但是已經完成了宅基地確權的農村,就很難擁有“多地多宅”。如果擁有太多房子和宅基地,那麼違規的房子和宅基地將不會得到認可。

3、戶口遷到城鎮很難再擁有宅基地

也有人會問,如果以後想把戶口遷回農村,還能不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資格。一般來說,如果是把戶口遷到城鎮,按照我國發展城鎮化的大背景,估計很難再遷回農村。如果你的戶口只是遷到其他農村,那麼還可能擁有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

我國宅基地的申請條件中提到,“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退休幹部、回鄉定居的職工、退伍軍人,以及回鄉定居的僑眷、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非農業戶口人員”,但未來能否申請成功以及政策會不會調整就很難說了。

4、宅基地喪失常見情況

除了家庭所有戶口不在農村外,現實生活中還有另外幾種常見情況,可能會造成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權喪失。

(1)如果父母戶口都在農村,但子女戶口遷出,在確權完成後,子女不再享有繼承父母宅基地的權益。

(2)子女擁有屬於自己的獨立居住場所,長期與父母分開居住,將不支持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3)違規使用宅基地,如果被村集體強制收回,那麼將失去繼承的權利。

面對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的權益,凡是戶口在農村的朋友們,都要謹慎對待戶口遷移,隨著我國農村管理越來越規範,可能你接下來做的選擇都將沒有迴旋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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