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分泌科常用 4 大「補藥」的那些事兒

古語云:「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四類藥都是「補藥」中的數一數二的好手,各藥都有「大補」之獨特絕技。

內分泌科中激素缺乏,則是採取「虛則補之」的替代療法,但是替代藥物的選擇、使用及調整都有嚴格的要求,必須遵循以下四項基本原則:(1)缺什麼,補什麼;(2)缺多少,補多少;(3)仿照生理分泌模式給藥;(4)個體化靈活用藥。

而「名補」中的「名」,是因為每種藥物的發現均或多或少和諾貝爾獎有關。

胰島素

1. 目前糖尿病治療最有力的武器是胰島素,然而在胰島素髮現以前,1 型糖尿病幾乎是一種絕症,許多 1 型糖尿病患兒能做的只有默默等待死亡。

2. 目前胰島素經歷了動物胰島素、人胰島素、胰島素類似物三個階段,然而這還遠遠不是終點,我們期待更好的胰島素上市。

3. 1921 年,年輕外科醫生 Frederick G. Banting 改變了這一局面。這年夏天,他在前人對胰島素研究的啟發下,和助手 Charies H. Best 首次從狗的胰腺中成功提取胰島素。

隨後他們將狗胰島素用於多倫多大學醫院瀕死的糖尿病患兒,挽救了患兒的生命!

因對糖尿病治療的巨大貢獻,Banting 和資助其實驗的倫多大學生理學教授 J.J.R Macleod 獲得 1923 年諾貝爾生理及醫學獎。(更多內容可查看:胰島素拯救了上億患者,發明者卻只收了 1 美元)

糖皮質激素

1. 現在很多人談「激素」色變,一般老百姓眼中的「激素」是指糖皮質激素,其實它是人體中內分泌的重要激素之一。

在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哮喘、慢阻肺、過敏等疾病治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臨床應用中具有抑制免疫應答、抗炎及抗休克等作用。

還有調節糖、脂肪、和蛋白質的生物合成和代謝的作用。

2. 自從 1855 年以來人們一直在研究腎上腺皮質激素的生理作用和臨床應用,1927 年 Rogoff 和 stewart 用腎上腺勻漿提取物為切除腎上腺的狗進行靜脈注射使之存活,證明了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存在,人們從提取物中分離出來 47 種化合物,其中就包括內源性糖皮質激素氫化可的松和可的松。

通過對氫化可的松的體內代謝過程的研究,1958 年人們又發現了具有更好穩定性更好抗炎活性和更低鈉瀦留的地塞米松等。

內分泌科常用 4 大「補藥」的那些事兒

3. 由於發現和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可的松)的作用及其結構,1950 年菲利普·肖瓦特·亨奇和美國生化學家肯德爾,瑞士化學家賴西斯泰因共同獲得了諾貝爾生理學及醫學獎金。

甲狀腺素

1. 左甲狀腺素(L-T4)是甲減的主要替代治療藥物。目前替代甲狀腺功能的藥品主要有兩種:一是甲狀腺片,它是從豬的甲狀腺組織提取出來,價格便宜但含雜質較多。

另一種是左甲狀腺素片,它是通過基因工程合成,臨床應用較普遍。甲狀腺素替代治療:對老年、嚴重貧血或心血管併發症者,開始用藥劑量宜小,兒童及孕婦有甲減者宜足量替代治療。

2. 甲狀腺素的主要作用包括:

(1)促進人體的生長髮育及組織分化,尤其是兒童期腦和骨的生長髮育及成熟。年齡越小,甲狀腺素缺乏的影響越大;

(2)促進新城代謝,促進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分解;

(3)甲狀腺激素對於一些器官的活動也有重要的作用,它對維持神經系統的興奮性有重要的意義。

3. 美國女免疫學家雅洛,因創立了放射免疫法而榮獲 1977 年諾貝爾生理學及醫學獎。使得甲狀腺等內分泌激素的檢測精確性大大提高,從而加速了內分泌學的發展。

維生素 D

1. 維生素 D 也是一種類固醇激素,維生素 D 是一種脂溶性維生素,有五種化合物,對健康關係較密切的是維生素 D2 和維生素 D3。

人體皮下儲存有從膽固醇生成的 7-脫氫膽固醇,受紫外線的照射後,可轉變為維生素 D3。適當的日光浴足以滿足人體對維生素 D 的需要。

2. 目前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缺乏維生素 D 可能對身體極其有害。目前有研究認為,心臟病、肺病、癌症、糖尿病、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和多發性硬化等疾病形成都與缺乏維生素 D 密切相關。

3. 德國哥廷根大學教授 AdolfWindaus 於 1928 年榮獲諾貝爾獎,以表彰其在研究固醇與維生素關係的工作。在 20 世紀 30 年代,他成功的研究出維生素 D 的化學結構。

1923 年威斯康辛大學教授 Harry Steenbock 用自己的技術對食品中的維生素 D 進行強化,佝僂病逐漸消失了,人類對維生素 D 的利用開始漸漸多了起來。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內分泌學先驅劉士豪教授和朱憲彝教授針對維生素D與鈣磷代謝和骨軟化的研究,以及由他們提出並命名的「腎性骨營養不良」得到了國際學者的廣泛認可。

文末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用藥如用兵,使用激素治療如同一把「雙刃劍」,只有恰當規範使用才能使其在發揮最大治療作用的同時,規避或減少不良反應。

因此,選擇何種藥物、何時減量或停止用藥以及選用何種給藥方式,都需要在醫師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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