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坚锐
- 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你的助力车按照正常理解,应该停放在车辆保管站,因为他不属于汽车,这个没有争议吧。
- 物业公司虽然有对公共地下室、公共部位、公共建筑物和场地场所及空间进行巡逻,监管的职责,但是也不排除其职责未尽到。物业公司具有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不是很大,可能占了五分之一左右。
- 物业公司并未与业主就助力车签署保管协议、保存协议、保险协议,所以对你的车辆没有义务安排专人看守。物业公司的责任较小。
- 车辆是你自己的,自己应该购买保险和防盗措施,以此来确保车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