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我最近新加入一個“神秘的組織”。
我知道呀?這個“神秘的組織”方案已經出來了...
提問
這個神秘的組織是什麼?
這個神秘組織的方案又是什麼?
敲黑板!
謎題揭曉啦!
徐州經開區檢察院在思考如何讓法律更有溫度上卯足了勁,下足了功夫,創新工作方法,將“司法救助+志願者服務”形式相結合,“溫度”的腳步已經走進群眾家裡,暖進群眾心中。
為踐行以人為本的司法辦案理念,創新司法救助辦案模式,
總結探索實踐經驗,近日,經開區檢察院制定出臺《關於設立“司法救助+志願服務”辦案模式的實施意見》,全面實現了司法救助與扶貧、敬老、助殘、關愛未成年人等工作的精準融合。明確適用範圍
《意見》規定,本院在開展司法救助工作時,應主動將案件辦理與志願服務結合起來,對有條件開展志願服務的案件,經審批後採用“司法救助+志願服務”辦案模式。
採用該辦案模式的主要範圍有:
救助失依兒童、留守兒童、孤兒等未成年人的;
救助殘疾人的;
救助低保戶、五保戶、孤寡老人、脫貧對象等特困人群的;
其他應當提供志願服務的。
分層分類服務機制
《意見》規定,志願服務隊根據不同救助對象,靈活開展下列志願服務:
對於未成年被救助群體,主要提供校外輔導、心理疏導、互動交流、
資助助學、捐款捐物等服務;對於脫貧對象、殘疾被救助群體,主要提供義務勞動、就業幫扶、法律普及、捐款捐物等服務;
對於老年被救助群體,主要提供敬老愛老、定期陪伴、醫療幫扶、捐款捐物等服務。
對於符合低保等應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條件而未享受的被救助人,辦案部門應會同志願服務隊共同向院黨組彙報,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幫助解決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的機構設置、權力配置
《意見》規定,志願服務隊,由本院“志願江蘇平臺”全體註冊志願者組成,由院黨組統一領導,院政治處、團支部負責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建立救助、志願服務協作配合機制。採用“司法救助+志願服務”模式的案件,辦案部門享有主導權,對志願服務是否開展及開展時間、地點、形式有權提出意見,並有權對志願服務進行相關指導。
必要時,辦案部門有權臨時中止志願活動,志願服務隊應服從辦案部門的指令。活動中止後,辦案部門應及時將情況向院黨組彙報。
國家司法救助
傳遞檢察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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