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道路保洁整治行动。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夯实道路扬尘管理网格,推广洗扫车、洒水车、清洗车“三机五步”联合作业模式,落实深度保洁作业规范,不断优化多功能除尘联合作业流程,加强对118条(段)市区主次干道沿街环卫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维护管理,努力打造一批席地而坐的保洁示范路。

(二)生活垃圾收运整治行动。推行以压缩车为主、运桶车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运输不洒漏、全程密闭化。以垃圾桶定点设置、垃圾桶清洗、密闭机械化收集、转运站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在城区范围内创建生活垃圾密闭机械化收运“示范街办(社区)”。

(三)环卫设施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间建设改造,深入推进公共卫生间星级评定,逐步推广24小时免费开放,持续发动沿街单位加入免费开放联盟,为市民及游客提供便利。及时更换老旧、破损道路果皮箱,并在重点区域试点设置智能果皮箱;更新购置环卫专用车辆,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卫专用车辆车容车貌管理,达到车容整洁、外形完好、标志清晰。

(四)占道经营及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按照“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综合施策、建立长效”的原则,加强区街联动,强化对违规占道经营、店外“伸舌头”经营行为进行治理,引导商贩进入规范市场经营,持续推进治理常态长效。调整扩大“禁烧区”范围,结合区划调整,把莱芜区、钢城区、新旧动能先行区同步划入“禁烧区”范围,实现“禁烧区”范围内基本消除“露天烧烤”。

(五)广告亮化整治行动。依据《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20182035)》,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广告牌匾标识整治范围,严控严打新增违规设置行为,打造牌匾标识样板街区和景观照明示范街路。实施城市亮化提升工程,有序推进“两核、三带、五心、多点”以及中心城区景观照明亮化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照明设施的智能管控,全面提升城市夜景品质,打造一座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

(六)渣土扬尘整治行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联合执法、日常巡查、夜间督查,持续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平槽”“净车”行动,依照“五条军规”和“十不准”要求,严厉查处、顶格处罚违规渣土运输行为。大力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末端处理体系。

(七)乱贴乱画整治行动。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整治,强化“打源头、常清除、广动员”,同时继续推进区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业清除队伍清除非法小广告,使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广场等露天公共场所可视范围内,“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存在不超过24小时。

(八)深入推进杆线整治行动。协调各区县按季度公布工作台账和行动计划,督促杆线权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既有主次干道、跨路口和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公园景点等周边道路架空线缆入地。整治范围内全部清除“空中蜘蛛网”、拔除废弃杆线,破损、陈旧以及有碍观瞻的线杆、光缆全部进行粉刷更新。

(九)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坚持规划引领、“铁”“地”结合、“市、区县”联动,在消除沿线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沿线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重点打造高铁沿线节点景观,推进高铁沿线风貌塑造,努力把高铁沿线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十)乱搭乱建整治行动。结合全市拆违拆临行动,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场所周边违章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对新出现的乱搭乱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对既有乱搭乱建,分期分批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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