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3000多万给男友,贷款银行、审计机构、企业都要反思!

案例点评:

出纳挪用资金的舞弊案例并不稀奇,但本案例中,除了挪用货款、退税款,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公司名义申请贷款不入账,从而得以挪用资金。

贷款银行在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对账环节也是存在巨大的内控漏洞,且不说贷款的尽职调查和审批。作为银行,按道理是查看公司银行报表的,公司报表显示的银行借款仅仅只有200万元,实际借款3000多万,银行却没有警觉,说明银行信贷人员并没有真正关注银行财务报表,只是走过场。

对账环节,银行通常是与企业财务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对账且确认的,但本案例当中,银行应该没有严格执行。

公司可以银行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银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当年,深圳机场总经理崔绍先2.25亿元骗贷案,就是类似的骗贷不入账,最后判决贷款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承担次要责任。)

其次,外部审计在五年时间未能发现,公司舞弊当事人利用私刻的银行假章,轻松蒙骗过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方面,审计程序也是存在缺失的,审计应直接发函给银行,另外,可考虑核对银行征信系统系统,对负债来说,风险是完整性,防止低估负债。本案例,也值得会计师事务所引进重视。

最后,企业方面的内控也是非常糟糕的,是本案的主因,在职责方面,由出纳岗承担了不相容职责。居然出纳能轻易地从银行新增几千万贷款而公司毫不知情。此外,每次对账和银行函证工作由出纳把持。

还有,就是五年多时间,是缺少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的,如果有岗位轮换或休假制度,应该是可以早点曝光的。企业内审工作,也是一样存在缺失。

因此,本次资金挪用案发生,贷款银行、审计机构、企业自身在内控方面均存在重大缺失,内控建设,人人有责!

笔者十多年前写的《内部控制十大漏洞 》,当中一些错误企业还是在犯,希望引以为鉴。

出纳挪用3000多万给男友,贷款银行、审计机构、企业都要反思!

女出纳为男友动用公款3600万,男友却为前妻买车买房还养“小三”

“我从公司账上转给了他3600多万元,我一分也没有拿到,我都给了他呀!”张英站在被告人席上哭诉着。随着一审判决的生效,这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的职务侵占案件尘埃落定。

1984年出生的张英,完成财务专业大学学业后,顺利进入常州市一家涉外企业担任出纳。2010年,经人介绍,张英认识了比自己大12岁的孙强。孙强当时在派出所做联防队员,但告诉张英自己是辅警。

随着个人积蓄陆续被“借”走,张英也没钱了,但她不肯对男友说不,于是从公司现金中取出200多万元交给孙强。为了应付公司的例行审计,张英将公司还没有付的应付款做成已付的记在账上。

这样,2012年3月至2017年4月,孙强累计收到张英利用职务便利从公司账户转出的资金共3600余万元。

通过调取孙强亲友的银行流水账单、审查相关证人证言等工作,办案检察官发现,孙强只在派出所做了几天联防队员就离职了。他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拿到什么拆迁款,向张英的借款大多用于赌场放水钱、购买地下六合彩、赌博、请朋友吃饭喝酒。此外,孙强还为前妻唐某买了奔驰越野车和一套新房;为新认识的情人孙某买了保时捷越野车,出资帮其开了家服装店,在为唐某置业的同一个小区给孙某也买了一套房;孙某提出要整容,孙强大方地掏了9万元。

据孙强和张英供述,2012年底,因为账目漏洞太大,张英想从银行争取一些贷款来填平账目。她将这个想法告诉孙强,还提到了相关流程:“公司要寄询证函给银行,银行要盖章了再发给审计事务所。”孙强说:“我来想办法,你把银行印章的样子拍照给我看下。”

过了两天,孙强叫人给张英送来一套假章。张英自己写了份询证函,隐瞒了私自增加贷款的情况,并盖上假章,以银行的名义邮寄给审计事务所。讯问中,孙强和张英承认,为了平账曾使过许多“花招”。

五年多时间里,为了掩盖侵吞公司巨款的罪行,应付公司每年的例行审计和查账,张英和孙强私刻了多个银行印章,并采用货款延迟记账、退税款延迟记账或不记账、私自新增贷款不记账等手段做平账目。

守着一个巨大的“天坑”,张英惶惶不可终日。她从来不敢请假,害怕自己一旦不在岗,之前一直苦守的秘密就会大白于世。

出纳挪用3000多万给男友,贷款银行、审计机构、企业都要反思!


与孙强分手后,张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组建了家庭。2017年4月底,预产期将至,张英请产假回家待产。

同事朱某刚刚接手张英的工作,就接到好几个来自银行的催还贷款电话,数额竟高达3000多万元,而朱某在公司账单和报表上只看到有200万元的贷款未结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朱某立即向审计事务所核实,对方拍了最近几年的银行询证函发过来。经比对发现,上面的银行业务专用章是假章。

随后,张英所在公司经专业财务审计发现,2012年以来,张英将公司的多笔银行贷款及退税款打入自己及其他与公司无关人员的银行卡上,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2017年11月3日,孙强、张英涉嫌职务侵占案侦查终结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9日,法庭经审理认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予以确认,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作出判决:被告人孙强、张英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六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