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真相官:「1600字長文的元朝結婚證」鬧劇

一、無圖無真相

手機刷新聞看到一篇 的文章,該文稱:

八十年代寧夏出土了一份婚書,字數多達1600字,內容約定了非常奇葩的義務。有學者不僅感嘆:寧死不做蒙古女子。

歷史真相官:「1600字長文的元朝結婚證」鬧劇

考古中的確有出土古代的契約之類的文獻,本來不值得稀奇,我帶著獵奇的心理,想看看元朝的結婚證到底是個什麼樣子,1600字怎麼寫的。

但是我從頭看到尾,沒看到「元代結婚證」,文章作者所配的的圖片,全部跟文章不相干,一個咸豐、一個光緒年間的婚書,還有疑似近代婚書。

歷史真相官:「1600字長文的元朝結婚證」鬧劇

我只能當作者疏忽大意,繼續在網上找類似的信息,原來「驚現元朝結婚證,1600字長文,寧死不做蒙古女」之類的文章,網上還有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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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有圖有真相」!

我將這些文章瀏覽了一遍,發現沒有一篇文章拿出「元朝結婚證」的圖片,這就讓我起了疑心,仔細的審核了一下,果然「噴狗血網文」常見模式:

有點眉目+胡編亂造+想當然臆斷=爆款


二、「元朝結婚證」真實來歷——黑城文書

網文說這個「1600多字的元朝結婚證」:1983年發現寧夏回族自治區的靈武市,載體為毛皮、漢文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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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與寧夏靈武有關的考古文獻材料中找了很久,沒有找到這個所謂的「元代結婚證」。

網文中「元朝結婚證」提供了幾個人名:

  • 媒人帖哥
  • 女方巴都麻
  • 男方哈立巴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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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幾個名字,我找到這個「婚書」一手的考古信息:

這不是寧夏靈武發現的,而是內蒙古額濟納旗【黑城遺址】出土的一批元代文書,也就是所謂的【黑城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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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靈武和內蒙古額濟納旗相距七百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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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文書】這批出土文獻數量龐大,在考古學上也小有名氣,能與「殷墟甲骨文、居延漢簡、敦煌文獻」相併列。

【黑城文書】跟【敦煌文獻】的發現非常相似,20世紀初,西方的「探險家」就發現了【黑水城遺址】,最好的一批的文獻、文物被他們席捲一空。【1】

其中俄國探險家科茲洛夫盜走的文物「無價之寶」最多,現藏在俄羅斯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聖彼得堡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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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探險家人盜竊的黑水城文獻

比如:破譯西夏文的鑰匙:《番漢合時掌中珠》,其學術價值相當於破譯古埃及文【羅塞塔石碑】,見多識廣的羅振玉看到以後都大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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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引自:注2

黑水城所出土的文物和文獻,太過於龐大和珍貴,這個問題需要另文再談。

總之,目前黑水城出土文獻分為「俄藏、英藏」和「國內收藏」三大部分:

  • 《俄藏黑水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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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藏黑水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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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也就是八十年代考古學家去給收拾爛攤子時候,撿了一些漏掉的東西,這批文書著錄在考古學家李逸友編寫的《黑城出土文書: 漢文文書卷》一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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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元代結婚證」也就是來自中國收藏的【黑城文書】。

內蒙古額濟納旗荒漠中的「黑城」原來是「西夏黑水城」和「蒙古集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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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頁3

中國藏的【黑城文書】有近3000件,有漢文、蒙古文、八思巴文、藏文、阿拉伯文等多種文字。漢文最多,有2200餘件。當然經過近千年的時光,有大量零碎、破損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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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頁5

【集乃路】是當時蒙古的一個行政中心,所以,中國收藏的【黑城文書】有很多公文,也有相當一部私文:契約和私人書信,都是竹紙和麻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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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頁7

網文所說的「元朝結婚證」是這批文獻中比較完整的一張,在【黑水文書】中屬於【私人文書·契約類】,編號為【F13:W130】,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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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圖版拾捌


三、「元朝結婚證」的真實內容

網文除了說對了幾個名字,幾乎全部是胡編亂造。

第一,「元朝結婚證」不是在墓葬中出土,而是在房屋遺址中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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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頁4

第二,「元朝結婚證」載體為麻紙,不是毛皮,沒有1600字,只有433字。

《黑城出土文書: 漢文文書卷》一書中「元朝結婚證」釋文,載體為「麻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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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頁186

「元朝結婚證」的長、寬大約25*50釐米,2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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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

我統計了「元朝結婚證」的字數,只有4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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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結婚證」的載體、尺寸和字數信息大約如下,抬頭是「立合同大吉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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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網文大部分論斷都是臆斷的。

網文中聲稱「只有漢人結婚才會有婚書,蒙古人的婚配製度比較“原生態”,並不流行婚書。」。其實,元代跟今天一樣,結婚就要「辦結婚證」:

《大元通制條格》的規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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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頁15

《大元通制條格》規定2:

男女婚姻或以指腹並割衫襟為親,既無定物婚書,難成親禮,今後並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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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典章》規定「婚書」不能寫「好聽不中用」的虛偽客套話,必須寫明聘禮財務數目,日後發生糾紛才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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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頁15

知道了這個歷史背景,我們再來看「元朝結婚證」的釋文和斷句:

歷史真相官:「1600字長文的元朝結婚證」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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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注6

婚書的大致意思是:

  • 【脫歡】是個老兵,應招入伍去打仗,物資和盤纏都不夠。
  • 【脫歡】有個弟弟【脫火赤】參軍病亡,留下妻子【巴都麻】無依無靠。
  • 媒人【貼哥】撮合【脫歡】將弟媳【巴都麻】嫁給【哈里巴臺】。
  • 這個【哈里巴臺】的身份是【軍戶吳子忠家】的僕人【吳哈釐】的兒子。
  • 【巴都麻】價格:白米一石、小麥一石, 大麥一石,,加上「羊、酒、筵席」等。
  • 【脫歡】和【哈里巴臺】應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 如果【脫歡】有所隱瞞,與吳子忠沒有關係。
  • 【哈里巴臺】如果不善待【巴都麻】,罰小麥一石。
  • 【巴都麻】如果是不賢淑的潑婦,罰【脫歡】的白米一石充官用。
  • 最後主要人物及相關人的的簽字畫押。

所以,不是網文說的「三年內沒有生育就會退親,脫歡需要把糧食和牛羊退還」,這個「元朝結婚證」沒有說,是作者自己瞎編的。

【黑城文書】中有很多「改嫁婚書」,反應元代婦女改嫁總體來說是比較寬鬆的,其中最典型的《失林婚書案》中的漢族婦女「失林」,改嫁三次的官司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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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

所以,這個婚書是很典型的元朝婚書:權力、義務、聘禮數目都規定得一清二楚,是當時法律所規定的。

可以說,這個「元朝結婚證」是元朝婚書的標準格式。其次,元朝並不像中原政權一樣,對待婦女改嫁是比較寬鬆的。

所以,網文所說的【把女人當牛羊賣】,【專家:寧死不做蒙古女】並不成立。


四、結論

綜上可見,網絡爆文《寧夏出土元朝“結婚證”,達1600字,學者:寧死不做蒙古女子》,除了幾個名字和極少一小部分「劇情」的是對的,大部分是瞎編亂造,簡直就是一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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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一般讀者沒有審核的能力,也沒有那個精力去審查,這就給了一些網文作者,利用信息不對稱,他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然後另一部分人跟著人云亦云,然後這些這些垃圾信息傳遍整個網絡。

我看了爆文下幾百人留言,為什麼沒有一個人要求作者出示【元朝結婚證】圖片呢?1600字都寫了什麼?

其實,並不需要你是「專家」,只要你有「追查信息源頭」的意識,你就能識別大部分「謠言」。

我們只要看到有所謂「專家稱、學者稱」這類措辭的,就要注意,如果不指出具體的人和信息源,十有八九就是瞎編,

「據專家稱、據學者稱」是網文常見瞎編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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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張洪鋼, & 王鳳娥. (2010). 中國黑水城文獻的百年滄桑. 圖書情報工作, 54(7).
  2. 羅樹寶. (2002). 印刷史上的一次重大發現——《俄藏黑水城文獻》出版.
    印刷雜誌(10), 75-77.
  3. 李逸友. (1991). 黑城出土文書: 漢文文書卷 . 科學出版社.
  4. 馬立群. (2012). 黑水城出土婚姻類文書探析. 圖書館理論與實踐(11), 54-56.
  5. 楊雪. (2015). 宋元婚書問題研究. (Doctoral dissertation, 河北經貿大學).
  6. 劉永剛. (2008). 對黑水城出土的一件婚姻文書的考釋. 寧夏社會科學(4), 105-107.
  7. 侯愛梅. (2007). 《失林婚書案文卷》初探. 寧夏社會科學(2), 1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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