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追猛打!陆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案开庭审理 六人被控四项罪名


穷追猛打!陆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案开庭审理 六人被控四项罪名

0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穷追猛打!陆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案开庭审理 六人被控四项罪名

02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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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开展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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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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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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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庭审现场

4月19日上午,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祖华等6人涉恶一案。该案是陆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案”。

陆川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卢祖华、程福升、程汉文、余非、谢建才、程庆威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卢祖华、饶永贵、江俊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威胁、暴力手段在清湖镇及周边区域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涉嫌犯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4个罪名,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团伙所涉犯罪事实共五起:

一、卢祖华、程福升、程汉文、余非、谢建才、程庆威寻衅滋事。2018年2月21曰晚上20时许,被告人卢祖华到陆川县清湖镇塘榄村马坡队林某甲家追债未果,与林某甲的堂弟林某乙发生口角。随后卢祖华纠集程福升、程汉文、余非、谢建才、程庆威、程立威(另案处理)、莫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已教育释放)、程永安(在逃)等十多名男子持械追至林某丙家院子随意殴打林某乙、李某、林某、林某等人。经鉴定,林某乙、李某、林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二、卢祖华、程福升故意毁坏财物。2017年12月4日晚上23时许,被告人卢祖华纠集程福升、莫某(2004年1月19曰出生,已教育释放)、江善锋(在逃)、程永安(在逃)等人窜到陆川县清湖镇清湖街老一中路口持械将黄某停放在自家门口的一辆宝骏牌小车砸烂,经鉴定该小车损失价值为人民币7533元。

三、卢祖华、程福升非法拘禁。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15时许,被告人卢祖华纠集程福升、程永安(在逃)、江俊龙(在逃)、饶啟泽(在逃)等人,窜到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沙坡村村委会附近公路边,强行将李某发抓上小车带到陆川县清湖镇塘榄村村委会背后的选矿厂进行殴打。被告人卢祖华到案后如实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该笔犯罪事实。

四、程福升、程汉文寻衅滋事。2017年2月15曰晚上22时许,饶永贵(在逃)纠集被告人程福升、程汉文、莫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已教育释放)等十多名男子,持砍刀、水管通窜到陆川县清湖镇平安村将朱某祥家的门、窗砸烂。经鉴定,朱某祥家的门、窗被毁坏价值为人民币2248元。案发后,程福升、程汉文等人赔偿了朱某祥的损失,恢复门、窗原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

五、卢祖华故意伤害。2016年2月5日下午17时30分至20时许,朱科迪(已判刑)纠集被告人卢祖华、江俊龙(在逃)等十多名男子,持械窜到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沙坡塘子村将林某雄、董某砍伤,经鉴定林某雄、董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案件事实,特别是涉恶定性、是否有自首、坦白情节等案件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论辩。在最后陈述阶段,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已查明案件事实,将择日宣判。

此次公开审理卢祖华等6名被告人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是陆川法院继审结程繁荣8人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和吴冬林、林超徇私枉法罪案后,持续加大打击黑恶势力力度的又一举措,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覃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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