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每日甘肅網5月11日訊據蘭州日報報道(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5月10日,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金昌市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任志剛私車公養等問題。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間,任志剛多次用單位公務卡為其私家車加油,共計金額18188.79元;違規在單位財務報銷其私家車維修保養費2268元。由於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8年12月,任志剛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長包世華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等問題。2016年10月,包世華帶領單位職工共6人在廣西北海學習期間,繞道百色、桂林旅遊花費10000元;自2014年包世華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長以來,長期公車私用,共計產生費用22077.07元;2015年至2018年,先後3次授意用公款9801元購買牛肉為單位領導班子發放福利。2019年1月,包世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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