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狀告父親挪用自己壓歲錢,做了多少人小時候不敢做的事

如果有機會回到多年前,對小時候的自己說一句話,你會說什麼?好好學習?別玩遊戲?多吃蔬菜?還是……別上交壓歲錢?

相信大多數人回想起有關壓歲錢的記憶,一定會有父母的這樣一句話:“爸媽幫你保管著。”年紀還小的時候,我們總天真地覺得父母真的為自己把壓歲錢單獨存放了起來,後來年歲漸長,壓歲錢的去處也就漸漸成了一個謎。或許是沒有勇氣,或許是不太在意,總之,我們或許都沒有再問過父母:“我當年的壓歲錢到底去哪兒了?”

13歲男孩狀告父親挪用自己壓歲錢,做了多少人小時候不敢做的事

相比之下,廣州男孩小蘇或許要勇敢得多。今年13歲的他,因父親擅自挪用了他存入銀行的3000元壓歲錢,而將父親告上了法庭。經法院判決,被告應返還小蘇本金及利息共計3045元。網友感嘆道:這是活出了我從小不敢活的樣子啊!

壓歲錢並不是問題的本質,孩子的人格和權利才是

壓歲錢究竟是給孩子的,還是給孩子家長的?這是孩子和家長爭論的關鍵。家長總認為,給你壓歲錢的人都是我的親戚朋友,還不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給你發紅包的嗎?這話當然有道理,但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壓歲錢寄託的從來都是長輩對晚輩的關切之情和真誠祝福。即使給壓歲錢的人都來自家長的親友圈,但這錢,畢竟還是給孩子的不是?

正如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判決時所認為的,壓歲錢是孩子獲得的“贈與”,是孩子的財產。也有律師指出,未成年人未滿8週歲時,壓歲錢由監護人代理處分,而滿8週歲到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在年齡相仿的智力判斷下,可以自己對壓歲錢進行處分。

退一步說,即使家長出於對孩子判斷力與自控力的擔心,不願將如此大額的錢交到孩子手上,也大可在與孩子合理溝通的情況下,暫時代為保管。不管是作為孩子上學的資金,還是表現優異的獎勵,都是合適的選擇——讓本就屬於孩子的壓歲錢,最終歸於孩子身上。何必要斤斤計較於孩子的紅包,用這些錢守護孩子的童心與人格,不是更好嗎?

13歲男孩狀告父親挪用自己壓歲錢,做了多少人小時候不敢做的事

讓孩子耿耿於懷的可能不只是紅包,還有家長的欺騙與不尊重

小蘇的父親更過分的地方在於,他代替小蘇將3000元壓歲錢存入銀行,卻又私自挪用。這不就是一面騙孩子將壓歲錢存起來了,一面偷偷把這錢拿走嗎?小蘇願意讓父親幫忙將錢存入銀行,是出於對父親的信任,可這位父親卻自己打破了這份信任。俗話說,不問自取是為偷,家長最忌諱小孩偷自己的錢,卻為什麼能夠如此自然地拿孩子的錢呢?

小蘇的父親或許應該想想,若是多年後小蘇私自挪用了自己的養老金,自己會是什麼心情。將心比心並不是一件難事,難的是許多家長在這件事上根本沒有將心比心的自覺。其實,讓孩子耿耿於懷的,可能不只是紅包,還有家長的欺騙與不尊重。這才是親子關係中最為致命的問題。

13歲男孩狀告父親挪用自己壓歲錢,做了多少人小時候不敢做的事

即使小編早已過了收壓歲錢的年紀,但也依然支持孩子們為了自己的合理權益做出的所有抗爭。即使聽起來會讓大人們發笑,但都是孩子們小小的胸膛裡藏著的倔強自我。所以,孩子們,為了壓歲錢,衝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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