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熱水被前座乘客碰倒 “暴躁女”乘高鐵用開水把對方潑成二級輕傷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因熱水被前座乘客碰倒   “暴躁女”乘高鐵用開水把對方潑成二級輕傷

本報海口5月13日電 近日,一女子在動車上蓄意將他人燙傷,被海口鐵路公安處海口東車站派出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取保候審,該案已移送肇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9年5月2日14時18分,海口鐵路公安處海口東車站派出所接到乘警支隊報稱:D7166次動車有一名旅客被他人用開水燙傷,請終到站出警處置。15時04分,動車抵達海口東站後,民警立即依法將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的嫌疑人楊某(女,31歲)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客運部門第一時間將受害人李某(女,30歲)送往928醫院住院治療。經查,嫌疑人楊某因李某調整座椅靠背時不小心碰到了其放在小桌板上的熱水而懷恨在心,誆騙李某去衛生間幫其處理,隨後楊某徑直走到車廂連接處的開水機旁,拿了一個一次性紙杯,裝了一杯開水,待李某走到身旁,將開水從李某的胸口及右肩頸處分兩次傾倒下去,造成李某前胸、後背等部位燙傷。

5月2日,海口東車站派出所依法對楊某處治安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同時,對李某的傷情申請了司法鑑定。5月6日,司法鑑定結果表明李某的傷情屬於面積達6%的二度燙傷,構成輕傷二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楊某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案發後,楊某悔罪態度較好,積極爭取被害人諒解,主動賠償醫療費用等共計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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