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傑
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內容。日前,《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正式公佈,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並提出“優化出資人代表機構履職方式”“分類開展授權放權”等四條舉措,對加強黨的領導、科學實施方案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可以說,這不僅是一份當前增強國企資本運作能力的操作方案,更是一份未來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實現“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的行動指南。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企改革成效顯著。今年第一季度,國企利潤總額達8197.7億元,同比增長15.6%,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與戰略性重組對治理結構、經營管理的優化功不可沒。但是,個別國企槓桿率居高不下,資本運營效率低下,權責邊界不夠清晰,過度行政化的“大企業病”尚未痊癒,出資人、監管者的“站位”仍不準確。這些嚴重影響了國有經濟活力的釋放,並再次提示:企業一定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求生存、謀發展、搞創新,要依法確立國企的市場主體地位,該放的放權到位、該管的管住管好。
授權目的是放活,關鍵在放權到位。方案在“政企分開”基礎上著重強調了“政資分開”,就是要堅持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能分開。出資人實行清單管理,不干預具體的經營管理工作,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授權放權,讓企業享有戰略規劃和主業管理、選人用人和股權激勵、工資總額和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方面較為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實施“一企一策”,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強化基礎管理、優化集團管控,力促國企行權能力建設實起來、強起來,對各項放下來的權都“接得住、行得穩”。
監管要實時在線,重點在管住管好。回顧國企改革的艱辛歷史,難就難在放權後如何監督、監管好。倘若只是“一放了之”,監管體系跟不上,就可能導致“一放就亂”,更談不上活力和效率。因此,方案突出了“放管結合完善機制”,要求搭建監管平臺、統籌監督力量、健全責任追究制度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放權過程中,要堅決防止形形色色的“跑冒滴漏”、國有資產流失,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
市場大潮瞬息萬變,市場主體必須相時而動、相機抉擇。把公有制的制度優勢真正轉化為“商戰勝勢”,需要我們穩步推進方案各項任務,因企施策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促進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需要指出的是,國企改革同樣要弘揚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家作用,要將黨的全面領導和公司治理機制結合起來,將黨管幹部原則和市場機制作用結合起來。放也好、管也罷,歸結起來都是為了打造充滿生機活力的現代國有企業,培育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知之非艱,行之惟艱。非公有制資本可以搞運營,國有資本當然也可以搞,並且要搞得更好、更能突出主業,更能體現為全民謀福祉。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必須堅持“精細嚴謹、穩妥推進”的要求,不搞批發式、不設時間表,其中最忌諱的是“為改而改”的拉郎配、硬上弓。對具備條件的堅持“成熟一個推動一個”,才能夠保證“運行一個成功一個”,從而推動國有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原文載於人民日報)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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