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進入以管資本爲主的時代

国企改革,进入以管资本为主的时代

曉渝說

“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更加註重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建立和形成了“1+N”政策文件體系,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委職能轉變是其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正式揭開了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序幕,國企改革正式進入以管資本為主的新時代。”

国企改革,进入以管资本为主的时代

國企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歷經40年的不斷實踐和持續探索,國有企業成績斐然,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制,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管理機制更加合理;歷史遺留問題也逐步得到解決,國有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成功實現了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傳統國企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國企的歷史性轉變。黨的十八大正式揭開了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序幕,國企改革正式進入以管資本為主的新時代。

01

國企改革不斷創新全面深化

国企改革,进入以管资本为主的时代

1978年以來,經過長期改革發展,大多數國有企業已經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傳統國營企業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現代企業,國企改革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管理機制創新”階段。1978年,改革開放的大門剛剛打開,這一歷史時期國企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對企業放權讓利,讓企業擁有更多的經營自主權。沿著這一思路,國企改革開始探索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通過放權讓利、利改稅、撥改貸等舉措,力求使企業成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企業制度創新”階段。上世紀90年代初,明確計劃與市場的關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成為這一時期國企改革的主要思路。後續通過完善國有經濟佈局、加大結構戰略性調整,初步解決了國有經濟部門如何適應市場競爭的問題,大大改善了國有經濟涉及面廣、經營質量良莠不齊和國家財政負擔過重的不利局面。

“監管體制創新”階段。進入新世紀,國企改革的步調側重點轉向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掛牌成立,以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由國資委統一行使國有企業監督管理職權,解決了以往國有經濟管理部門林立、機構臃腫、監管效率低下等問題。

“全面深化創新”階段。伴隨著我國經濟步入轉型升級新階段,國企改革由此進入監管、產權、經營管理等多層次齊頭並進的全面深化創新階段,並開始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有助於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也有助於國有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將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02

向以管資本為主轉換

国企改革,进入以管资本为主的时代

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國務院更加註重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建立和形成了“1+N”政策文件體系,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委職能轉變是其中的重要內容。總體來看,以“管資本”為主轉換國有資本監管職能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通過成立“兩類公司”和保留一批產業集團,進一步推動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具體路徑是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以及繼續保留一批國有企業產業集團,充分發揮“兩類公司”和產業集團在產業經營、投融資、資本運作等方面的功能,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加快推動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真正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路線,中央企業重組速度不斷加快。中央企業重組立足形成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跨國公司,通過實現“四個一批”,即“鞏固加強一批、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不斷優化中央企業產業結構。截至目前,共完成了20組38家企業的重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通過轉變國資監管職能,進一步加強向國有企業的放權、授權力度。國資監管部門大力推動以管資本為主轉換國有資本監管職能,進一步精簡43項監管事項,其中取消事項26項、下放事項9項、授權事項8項,標誌著國資監管機構將進一步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更加突出強化管資本職能,不再直接管理企業的具體經營行為,將有助於充分激發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

四是通過構建國有資產交易監管制度體系,充分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當前已經形成覆蓋非上市公司國有產權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管制度體系。國家出資企業產權轉讓、增資、資產轉讓等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得以準確界定,納入國有資產交易監管的企業範圍、具體監管要求等也進一步得以明確,從而能夠有效規範和促進企業國有資產運作,充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以管資本為主要求監管好國有資本,進一步要求國有企業加強防範國有資產流失;加快建立市場經營主體,充分激發和釋放經營活力;切實有效發揮國有企業在關鍵行業和重要產業領域的影響力和帶動力。

03

更好推進新一輪國企改革

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斷放大國有資本功能。一方面,將混合所有制改革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堅持宜控則控、宜參則參原則,面向國有企業各層級,針對國有企業下屬各類型企業,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外資、基金等各類非公戰略投資者,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另一方面,用好國有企業集團對其內部國有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流轉、中央企業對其子企業股權激勵方案等的審批權限,充分利用上市平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過充分藉助資本市場實施併購重組、產權轉讓、員工持股、整體上市等,改善國有企業資本結構,提升國有資本經營效率。

抓住放權和授權有利契機,持續優化國有企業集團管控模式。國有企業依據放權和授權事項優化集團管控模式,充分考慮下屬企業需求和特點,分類管理、分類發展,研究制定差異化的管控目標、管控重點和管控措施。對監管類業務,堅持管資本與管企業並重,適當偏重運營型管控;對競爭類業務,以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模式為主,放管結合,充分落實董事會職權,適度下放戰略規劃制定、資本運作、選人用人、業績考核等權限,充分保證企業自主經營權。

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內部產業結構調整,深化內部業務板塊專業化重組。一方面,明確產業定位,將優勢資源向內部優勢企業和主業集中的同時,加大科技創新和產業投資力度,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升級換代。另一方面,充分順應市場發展趨勢,進一步釐清企業經營範圍和業務板塊,積極推進同質業務整合,減少同業競爭。

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內部資產監管機制,有效防範國有資產流失。一是做好監督,發揮股東大會的資產監督職能,由股東大會有效執行對董事會決議程序和內容的監督職權。二是科學決策,充分發揮董事會決策核心作用,尤其是發揮風險控制專業委員會在重大投融資決策過程中的專業優勢,合理制定資本戰略規劃和年度投資規劃,實現國有資本合理進退。三是制度約束,進一步約束違規投資行為,建立健全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四是資源整合,建立國有資產監督工作協同機制,進一步提高國有資產監管效能,築牢防範國有資產流失的安全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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