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丹峰【錯誤的時間,錯誤的行為】

如果不想解釋,就一直沉默下去,如果要解釋就應該在第一時間解釋。

張丹峰【錯誤的時間,錯誤的行為】

這篇【解釋文】無異於往畢瑩穿個睡衣在你房間呆了N個小時的事件上又澆了一噸油,讓“出軌”時件的火苗又竄高了幾米。

愛上經紀人甚至結婚都沒錯,比如黎明,古巨基,大張偉,蕭敬騰都得到了大家的祝福,但前提必須彼此都是單身,而你結婚了,所以應該主動與女經紀人保持基本禮節性的距離!

把經紀人當妹妹看待,或做個好老闆給予員工豐厚的待遇,包括給她當個公司法人什麼的也可以,但必須是你和老婆夫妻雙方共同的決定,而且不管任何時候都是老婆第一!

你說讓廣大網友大眾別八卦你的私事害的你妻離子散,你這是犯了邏輯和道德錯誤,首先假如你真的家庭破碎妻離子散不是網友造成的,是你和畢瀅事件造成的,其次作為公眾人物公眾就是你的衣食父母,不能說吃穿靠父母,過河就拆橋,犯錯了還不讓讓父母說。

要解釋就向洪欣解釋吧,在你一文不值一無所有的時候,她依然嫁給了你還為你生孩子,現在你事業有些成就了該是你回報她的時候了。

張晉在一次得獎感言裡說過他的幸福得靠蔡少芬,而你的幸福得靠洪欣,希望你能明白,好好向張晉學習!

與其花時間和廣大網友“對簿公堂”,不如想想如何讓洪欣相信你,更為有意義!

祝福你們能和好如初,幸福地相伴到老,因為不希望洪欣傷心我還是願意祝福你們!

望好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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