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1月28日上午,按照上級法院統一部署,呼蘭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呼蘭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關領導、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法幹警、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群眾旁聽了宣判。

呼兰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宣判現場

在呼蘭區委區政府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呼蘭法院緊盯為期三年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民意導向、目標導向,始終對黑惡勢力犯罪保持攻堅態勢,掃黑除惡戰果不斷擴大。呼蘭區法院本次依法公開宣判的這起犯罪案件,被告人田爽、肖東明、帥志家、鄭春超、高志亮等人經預謀,有分有合虛構無抵押放款快,在辦理業務時巧立名目收取保證金、違約金,誘騙被害人簽訂“陰陽合同”,在呼蘭區學院路以“套路貸”方式詐騙在校大學生財物,或以到期未還款違約為由,採取威脅、恐嚇、暴力的方式強行索要、劫取被害人財物,形成惡勢力。

呼兰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呼兰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6年2月至4月期間,被害人張某某經人介紹到被告人帥志家管理的小額貸款公司3次辦理貸款,被以扣除利息、提成等名義,騙取32 000元。2017年5月份,被告人高志亮7次介紹被害人李某某在多家貸款平臺貸款,以收取點位費、中介費的方式騙取李某某9 000元。2017年5月份,被告人高志亮在聚恆力貸款公司做中介時,介紹被害人陳某某貸款,以收取介紹費的方式,騙取陳某某1 500元。2017年8月末,被害人馮某某經他人介紹到被告人田爽經營的貸款公司辦理貸款,扣除手續費、實地費等費用,馮某某被騙11000元。2017年10月29日,被害人邢某某經人介紹到被告人田爽、肖東明處辦理貸款,肖東明欺騙邢某某簽訂陰陽合同,騙取邢某某10096元。2017年12月,被害人劉某到被告人田爽經營的貸款公司貸款,田爽、肖東明欺騙劉某簽訂陰陽合同,以扣除保證金、單費為由,騙取劉某3064元。2017年11月29日,被害人孫某某到被告人田爽經營的貸款公司貸款,田爽、肖東明欺騙孫某某簽訂陰陽合同,以扣除手續費等為由,騙取孫某某2500元。2017年12月,被害人都某某通過他人介紹到被告人田爽經營的貸款公司貸款,田爽、肖東明欺騙都某某簽訂陰陽合同,以扣除保證金、單費等名目,騙取都某某7500元。2017年12月16日,被告人鄭春超、肖東明經合謀,以幫助尹某某償還欠款解套為由,騙取尹某某2300元。同日鄭春超將尹某某帶到田爽的貸款公司,田爽夥同被告人帥志家誘騙被害人尹某某簽訂借款合同騙取尹某某22500元。2017年12月18日,被告人田爽夥同田鵬、鄭春超將被害人尹某某騙至其車庫內,以尹某某貸款到期未還違約為由,對其進行毆打、威脅,強行用某某的手機進行網絡貸款,敲詐尹某某8 480元。2017年12月17日,被告人鄭春超、高志亮將被害人尹某某帶至“江南速借星貸款公司”逼迫其進行貸款,在獲取不正當利益5 000元后,繼續強行索要1 000元,遭到尹某某拒絕後,高志亮便對其進行毆打和威脅,二被告人獲取贓款1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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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田爽、肖東明、高志亮、帥志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套路貸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田爽詐騙數額巨大,其餘被告人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田爽、鄭春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鄭春超、高志亮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 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責令對相關被害人進行退賠。這起惡勢力犯罪案件的審理和宣判,再次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黑惡犯罪,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的堅定態度和決心。今後,呼蘭區法院將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在掃黑、打傘、除惡、治亂等方面全面聚焦發力,推動專項鬥爭取得更大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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